关于2月份未缴费单位的通知

2月份未缴费单位温馨提示

各参保单位:

截至2月19日,2 月份社会保险费申 缴纳工作已结束,请2月份未缴费的单位于2021 年3月份结算期( 2月2 1日开始) 及时办理补缴手续。

根据《津人社办发〔2020 〕123号》文件规定,单位在2月28 日前完成补缴2月份欠费并缴费到账的,将不加收滞纳金且职工社会保险权益及积分落户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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