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日,滕州交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正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学习的驾驶人有在逃嫌疑,于是一面稳住犯罪嫌疑人,一面与车管所领导联系,培训学校联合车管科民警成功将在逃嫌疑的人员控制。
经查,犯罪嫌疑人滕州市大坞镇的刘某,于2014年12月至今,在杭金衢高速公路衢州西出口、东出口等处,有车牌号为“鲁H7**67”、“浙H0**11”等38辆大货车使用液压装置偷逃通行费,经初步核算,偷逃费用达80多万元。
经查,刘某有作案嫌疑,现已将刘某移交刑警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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