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下班的途中死亡是否算是工伤呢,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些纠纷,今年的2月19日55岁的范师傅在下班之后独自骑电瓶车回家,结果在途中发生意外死亡了。范师傅的家人表示范师傅死亡当天,刚刚上完24小时的班过度劳累很可能是死亡的主要诱因。而单位却不愿给予赔偿。
这段视频记录了范师傅出事了整个过程,视频显示范师傅骑着电瓶车在正常行驶,然后直接撞向绿化带上的树木并跌倒属于单车事故,医护人员赶到的时候范师傅已经被认定死亡,范师傅的,妻子说事情发生在今年的2月19号早上,当时范师傅是上班了24个小时以后下班回家,据了解,55岁的范师傅在一家加气站上班,负责的是液压气罐加气的工作,今年二月份的时候气压不足,他们实行的是上班24小时以后休息48小时,在平时上24小时的班中工作量并不繁重,中间都可以趁着间隙休息休息。可是出事那天加气站突然来了气于是范师傅只能不停地工作。
连续工作24个小时肯定不符合劳动法,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过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以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那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三个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所以律师建议死者家属可以走法律途径对公司安排的24小时工作是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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