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辽宁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管理办法(暂行)》(辽商贸促〔2022〕22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辽商贸促函〔2022〕96号),我厅评定了第二批省级基地。

经基地申 、各市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鞍山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10家基地为第二批省级基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8月4日-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宁省商务厅外贸促进处反映。

联系电话:024-86892298转9217,024-86893858(传真)

附件:第二批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拟认定名单

辽宁省商务厅

2022年8月4日

附件

第二批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拟认定名单

(按市别排序)

序号

市别

基地名称

1

鞍山

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2

丹东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满族医药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3

锦州

七里河经济开发区金属新材料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4

锦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5

阜新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液压装备制造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6

辽阳

小北河袜业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7

铁岭

开原市禽产品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8

朝阳

建平县膨润土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9

朝阳

喀左县汽车零部件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10

葫芦岛

兴城市花生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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