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管理办法(暂行)》(辽商贸促〔2022〕22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辽商贸促函〔2022〕96号),我厅评定了第二批省级基地。
经基地申 、各市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鞍山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10家基地为第二批省级基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8月4日-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宁省商务厅外贸促进处反映。
联系电话:024-86892298转9217,024-86893858(传真)
附件:第二批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拟认定名单
辽宁省商务厅
2022年8月4日
附件
第二批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拟认定名单
(按市别排序)
序号 |
市别 |
基地名称 |
1 |
鞍山 |
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2 |
丹东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满族医药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3 |
锦州 |
七里河经济开发区金属新材料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4 |
锦州 |
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5 |
阜新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液压装备制造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6 |
辽阳 |
小北河袜业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7 |
铁岭 |
开原市禽产品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8 |
朝阳 |
建平县膨润土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9 |
朝阳 |
喀左县汽车零部件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10 |
葫芦岛 |
兴城市花生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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