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向10万吨的超级航母进军?然而技术短时间内根本达不到

最近日本2.6万吨的“出云”级直升机航空母舰要改造成可以搭载F-35B垂直起降战斗机的轻型航空母舰使得好多 络上的“日本友人”一阵高潮,甚至他们某些人高呼

10万吨的航母对日本来说也是分分钟而已

日本造“尼米兹”就跟造汽车那样快

但日本真的有这个实力吗?对于日本发展10万吨级的航空母舰无论从目前的政治环境和技术层次上都是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我们可以说日本距离10万吨的航空母舰非常遥远。任何武器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作战舰艇吨位的提升只是表象,更重要的是技术上巨大的提升,所以万万不能认为能造2.6万吨的轻型航空母舰就能造10万吨级的重型航空母舰。


政治环境

日本作为二次世界大战的发起国和战败国,战后的日本军事力量发展是受到严格管控的。虽然我们从表面上能看到日本海上自卫队的装备是比较精良的,但是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就发现日本的海上作战力量是存在两个极端,强项太强、弱项太弱,其海上反潜和反导力量基本是全世界仅次于美国,与美国第七舰队共同组成全球最大的海上反潜团队。但弱项是完全没有远程攻击和对地攻击能力,其主战反舰导弹仍然是美制“鱼叉”和日本国内“山寨”的90式,都是射程在180公里内的亚音速反舰导弹。

90式反舰导弹,“鱼叉”的山寨版

海上自卫队“严重偏科”的问题究其根本还是因为日本只是作为美国在亚太地区海上作战力量的补充而存在的,其海上力量的发展取决于美国而不是日本自己。根据《和平宪法》以及1951年在旧金山签署的《日本安全保障条约》,日本是绝对禁止发展任何带有进攻性和战略性武器。但是随着苏联在太平洋地区的威胁日益强大,为了阻止苏联弹道导弹核潜艇进入太平洋地区,美国允许日本发展反潜力量作为美国海军的补充对苏联潜艇进行拦截,所以日本海上自卫队的反潜力量一步步提升,除了常规的驱逐舰和护卫舰(护航驱逐舰)之外,日本一直发展所谓“直升机驱逐舰(DDH)”用来保证编队中的反潜直升机数量。而冷战结束后,虽然苏联消失,但是太平洋地区的潜艇威胁依旧存在,所以美国依旧允许日本海上自卫队的反潜力量不断扩充,到现在发展出可以携带超过10架直升机的“出云”级和“日向”级直升机驱逐舰。

“白根”级直升机驱逐舰

而反导方面,日本海上自卫队是除美国海军之外唯一装备SM-3“标准-3”海基中段拦截弹的海上力量,这是要应对朝鲜半岛、俄罗斯以及中国强大的中远程和洲际弹道导弹,可以直接威胁美国本土。这就等于美国在借日本的手来保证美国本土的核安全,因为中段和初段拦截是成功率最高的拦截时机。这样,在美国需要的前提下日本海上自卫队造就了强大的海上反潜和反导实力,就这两个方面来说世界上除美国之外并没有谁能与日本相抗衡。

“金刚”号宙斯盾驱逐舰发射“标准-3”拦截弹

但是,美国放纵日本海上力量发展都只是选择性的,选择前提就是“美国需要”。就上述的反潜和反导来说都是为了保证美国自己的利益和安全,但是其他直接能威胁美国的方面则严格被美国控制,比如完全不具备的对地攻击、“阉割”的宙斯盾系统、中近程的对舰打击。在面对亚太地区其他国家海上力量强势的崛起,仅仅凭借第七舰队1艘航空母舰显然不够,所以美国再次需要日本作为“炮灰”冲在前面,替美国“挡子弹”,这样2.6万吨的“出云”级就在美国的“默许”下成为可以搭载20架F-35B的轻型航空母舰。但是日本可以继续向上发展吗?答案是否定的,现阶段美国只需要日本替他“挡枪”,如果日本发展出5万吨以上的中型航空母舰,此时就会对美国的海上力量形成对等的挑战实力,等于直接威胁美国,所以短时间内美国根本不会允许日本发展大中型航空母舰。

技术

从技术上讲,2.6万吨的轻型航空母舰不能等同于10万吨级的重型航空母舰,吨位决定配置、吨位决定承载能力。就目前来看,世界全部轻型航空母舰都是采用垂直/短距起飞+垂直着舰模式运作舰载机作战,所以舰上并没有搭载关键的弹射器和阻拦系统。然而恰恰就是弹射器和阻拦索成为现代航母高效运作的2种关键性系统。下图为美国10万吨级的“尼米兹”级航空母舰布局,搭载4条蒸汽弹射器可以在1分钟内升空至少6架满载的F/A-18E“超级大黄蜂”舰载战斗攻击机。

弹射系统:弹射系统极大的考验一个国家的综合工业实力和技术积累,下图为美国C-13-2型弹射器缸体,整条缸体是多节组合,由于缸体和活塞是处于频繁的往复运动,长时间受到高温高压蒸汽侵蚀,所以在弹射器研制过程中可靠性是极为重要的。但所谓“可靠性”目前的办法就是进行大量的载荷试验进行验证,验证过程中不断改进最终达到最优解。这个验证过程短则三五年,长的达到10年以上,极为费时费力,即便有钱也不是短时间能够研发出来的。目前真正有成熟弹射器制造和使用经验的国家只有美国,法国使用的C-13-3型弹射器也是由美国进口。

阻拦系统:另一种航空母舰的重要系统,保障舰载机以常规滑行模式降落。然而阻拦系统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仅仅是几根钢丝绳,除了表面能看见的钢索之外还包括括滑轮缓冲系统、阻拦器系统、钢索末端缓冲系统、复位系统、冷却系统等等组成。整套阻拦系统涉及到材料、液压、机械、电子等等方面,真的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世界上拥有阻拦索技术的国家到目前为止只有美国、俄罗斯和中国,其中最为成熟的是美国和中国,俄罗斯自己的产品也是故障不断。

动力系统:考虑到10万吨级的航空母舰还要驱动3-4条弹射器工作,为了达到30节以上的航速显然输出动力要达到25万马力以上。对于2.6万吨的“出云”使用的是4台LM2500型燃气轮机,单台输出动力3.5万马力,也就是需要至少8台LM2500才能满足10万吨的航空母舰正常运作,所以仍然采用燃气轮机显然不合适。这样能够入选的只有锅炉+蒸汽轮机或核反应堆+蒸汽轮机,要求单台蒸汽轮机输出动力为6万马力以上。即便使用核反应堆+电力推进,舰用核反应堆涉及到体积和热功率的平衡点,世界上只有美国和俄罗斯有成熟的舰用核反应堆。

美国A1B舰用核反应堆


弹射器、阻拦索、大型蒸汽轮机、核反应堆显然根本不是2.6万吨的轻型航空母舰所具备的技术,每种技术都够10以上的研发时间。就算我们抛开政治因素,仅从技术上考虑日本短时间内拥有10万吨级的航空母舰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当然,非要打造成10万吨级只能飞F-35B的滑跃起飞航空母舰也不是不可以,无非就是继续扩大“伊丽莎白女王”,但是有意思吗?美国海军在舰载机选择上依旧还是采用了弹射+阻拦的F-35C而不是能垂直起降的F-35B,二者运作效率和打击半径显然都没有对比性。

英国“伊丽莎白女王”号航空母舰

至于有人说日本二战就能造航母了,现在肯定也能。凡是有这种想法的都是没有在研发岗任过职的,先不说二战那群木甲板航空母舰已经不能起降喷气式战斗机,单单说二战造过航母=现代也能造大型航母这种说法有多可笑。不管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还是对一个企业来说,技术层面上的问题就怕“断档”,什么叫断档?以前你搞成过,中间没再继续发展或者从一开始就压根没搞出来,任何一种情况都会导致这个国家或企业在技术上和别人形成技术代差,自身的技术和人才积累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技术。而日本就是这种情况,虽然二战研发过航空母舰,但是二战后世界航空母舰技术至少推进3代,而这重要的3代日本全都错过技术发展,想要造属于这个时代的航空母舰几乎是从头开始。所以不要认为以前的东西放到现在也是一样,技术差距实在太大了。

二战日本“大凤”号航空母舰

所以日本目前也就只能老老实实的在美国的大框架和作战体系内做好日本该承担的责任,至于其他的全靠美国进口也不能躲过美国的监察,不管从技术上和政治上日本根本不可能拥有10万吨级的超级航空母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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