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海战中,北洋水师未能击沉一艘敌舰,炮弹威力不足是重要原因

在甲午战争期间,北洋水师的将士虽然奋力作战,但是在战斗中取得的战果却非常有限。特别是在黄海海战中,北洋水师在战斗中损失了“致远”等4艘巡洋舰,其他军舰也受到不同程度损伤,损失惨重。而日本联合舰队仅有海防舰“松岛”号被打成重伤,需要回国进行抢修,其他军舰都只是中度、轻度损伤,在锚地进行简单维护即可重新投入战斗。双方损失差距如此之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北洋水师所使用的炮弹威力不足造成的。

刚造好尚未归国的“定远”和“镇远”

像由商船改装的辅助巡洋舰“西京丸”号在海中一共挨了12发炮弹,其中至少包括了4发305毫米炮弹、1发210毫米炮弹、2发150毫米炮弹和3发120毫米炮弹,结果却仅仅是轻伤,船上舰员无一阵亡,只有11人受伤。

而只有622吨的炮舰“赤城”号则在北洋水师多艘巡洋舰长达1个多小时的围攻下中了30发炮弹,其中至少有1发210毫米炮弹、3发150毫米炮弹和3发120毫米炮弹,最后也只是中度受损而已。

黄海海战后的“赤城”,其后桅被打断尚未修复

联合舰队中唯一受到重创的“松岛”则是因为恰好被“镇远”所发射的305毫米炮弹击中了4号炮位的120毫米速射炮,被打飞的炮身砸中了堆积在附近、大约60发的120毫米炮弹并引发殉爆,并非305毫米炮弹自身造成。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由北洋水师炮弹直接造成的损害可以说非常轻微,即使是“定远”级铁甲舰的305毫米主炮的威力也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出现这种情况,和北洋水师使用的炮弹有很大关系。

黄海海战中的“经远”舰

当时各国海军使用的主要弹种

在甲午战争时期,各国海军所用的炮弹主要有穿甲弹、榴弹、榴霰弹、葡萄弹四种。其中榴霰弹和葡萄弹都是利用弹体内大量的小钢珠大量杀伤敌方有生力量,有效射程近,因此海战中使用的主要炮弹是穿甲弹和榴弹。

榴弹当时国内一般叫开花弹、素常炸弹或者开花子,而日本则称之为素常榴弹。榴弹最大的特点是弹头顶端装有引信,而且其弹壁比较薄,内部有较大的空间可以装填炸药。榴弹分旧式和新式两种,旧式的是2.8倍径,也就是炮弹口径的2.8倍长。新式的是4倍径,比旧式的要长不少,弹内装填的炸药自然也更多,威力更大。

而不管是新式榴弹还是旧式榴弹,榴弹的引信在弹头顶端,而且当时的引信早爆的情况比较多,榴弹一般在击中目标的瞬间就会爆炸,难以击穿装甲,所以榴弹主要用于攻击军舰无防护的区域或是杀伤暴露在外的人员。

而穿甲弹其特点是弹头尖锐,有着厚实的弹壁,这使得它可以穿透厚重的装甲。不过弹壁厚实也意味着弹体内的空腔比较小,所装填的炸药量也就比较少了。穿甲弹有坚铁和钢铁两种材质,后者穿甲能力更强一些。

早期的穿甲弹没有引信,其引爆方式非常原始,就是利用炮弹发射出去的惯性使得弹体内装填的黑火药被压缩在弹体空腔尾部。而等炮弹命中目标以后,惯性又会造成被压缩的黑火药撞击弹体空腔前端,从而让黑火药自燃爆炸。

这种引爆方式很不可靠,哑火率很高,克虏伯公司为了增加黑火药的自燃率,于是故意把穿甲弹弹体内空腔做的粗糙些,不过效果微乎其微。所以克虏伯公司还推出了价格更便宜、不装填黑火药改成沙子配重的穿甲弹,单纯依靠炮弹自身动能对敌舰造成破坏。这种没有引信的穿甲弹当时国内叫做钢子,不装填炸药的则叫实心弹。

到了19世纪80年代末期,阿姆斯特朗公司率先推出了装有弹底引信的穿甲弹。这种新式的穿甲弹和原来的穿甲弹先比,其爆炸率要高的多,所以国内也叫做钢炸弹或者是钢开花子。而日本则把穿甲弹统称为钢铁榴弹。

由于当时的主力战舰是铁甲舰、装甲巡洋舰和防护巡洋舰,要害部位都有一定的装甲防护,所以无法击穿装甲的榴弹显然不是海战最合适的炮弹,理论上穿甲弹,特别是新式穿甲弹才能对对方军舰造成致命打击。

在1891年11月22日丁汝昌写给北洋沿海陆前敌营务处任职的刘含芳的信件中,就提到了早期的穿甲弹虽然可以击穿铁甲,但是不如有弹底引信的新式穿甲弹对船体的破坏力大。而如果要杀伤舰上人员,则是榴弹最好。

钢子力足,尚在四十五度以内可穿铁甲,究不如带后引之钢炸弹击船易伤。若专击船面,取其伤人,则素常炸弹却为合用。

北洋水师所用的主要炮弹

丁汝昌虽然知道新式穿甲弹的威力要比旧式穿甲弹大的多,不过北洋水师的弹药平时都存放在旅顺的海军弹药库里,由旅顺军械局管理并负责各舰弹药的收发。而旅顺的库存弹药则由天津军械局调拨而来,天津军械局会根据库存情况购买或者下令国内的兵工厂(主要是天津机器局)生产。

因此在购买何种弹药的问题上,丁汝昌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而在甲午战争前夕,由于财政紧张,北洋水师又没有固定的购买弹药经费,需要大宗购买都是临时申请,此时自然无法得到足够的拨款。所以自从北洋水师成军以后,基本没有外购过炮弹,除了随舰一起购买的炮弹外,其他基本都是是天津机器局自己生产的炮弹。

因为北洋水师各舰购买时间较早,当时无论榴弹还是穿甲弹都是旧式的,所以随舰购买的炮弹自然也都是旧式的。而天津机器局因为工艺所限,其生产的穿甲弹和榴弹都是以旧式为主,后期少量制造了一些新式的榴弹。这就造成了北洋水师的炮弹是以旧式穿甲弹和榴弹为主,另有少量新式榴弹。

像汉纳根就曾经在信中提到,在战前“定远”和“镇远”舰上的305毫米炮弹只有3发4倍径的新式榴弹榴弹和64发2.8倍径旧式榴弹,旧式穿甲弹数量则较为充足。而“平远”的260毫米火炮则根本没有榴弹,总共只有45发旧式穿甲弹。

“定远”舰的305毫米2.8倍径国产开花弹

当然随着局势日益紧张,丁汝昌又从旅顺机械局请领了大批炮弹。比如在7月3日,丁汝昌就致电负责管理旅顺机械局的龚照玙,要求请领“定远”、“镇远”两舰所用的305毫米开花弹150枚、150毫米4倍径开花弹100枚。所以在海战前,北洋水师的炮弹虽然还有短缺,但是情况有所改善。

不过因为北洋水师此时的炮弹是以旧式炮弹为主。而日本海军各舰中除了“比睿”、“金刚”、“扶桑”是铁甲舰,“千代田”是装甲巡洋舰有水线装甲外,其他都是防护巡洋舰和无防护巡洋舰,侧舷装甲较为薄弱。旧式穿甲弹击中这样的目标以后基本不会爆炸,造成的损伤有限。

比如前面提到的辅助巡洋舰“西京丸”,命中它的4发305毫米炮弹中有两枚就是没有爆炸的穿甲弹,结果直接穿透了“西京丸”的舰身掉入海中,造成的损伤微乎其微。

而即使击中比较坚硬的目标,旧式穿甲弹也极少爆炸。比如“平远”的一发260毫米穿甲弹在命中“松岛”左舷以后,一路穿过士官次室、中部鱼雷发射室以后撞击到了“松岛”320毫米主炮的炮架,击碎了驱动装置的液压罐,但是也没有爆炸,否则“松岛”极可能被重创。

“定远”舰的305毫米2.8倍径穿甲弹

和这些不会爆炸的穿甲弹相比,榴弹虽然不能击穿有装甲防护的要害部位,但是起码有可能撕破无防护区域在舰内爆炸,并杀伤敌人。比如“定远”发射的1枚305毫米榴弹击穿了“比睿”左舷后部的船体,在充作临时救护室的军官餐厅内爆炸,当场击毙17人,另有30多人受伤。剧烈的爆炸还造成后部主甲板部分塌陷,内部结构受伤。

“比睿”号铁甲舰

所以在海战后,北洋水师宁可要无法击穿装甲的榴弹,也不是几乎没有什么作用的穿甲弹。不过天津军械局在战前早就把所有的305毫米榴弹全部调拨给了北洋水师,库存全无,只能让天津机器局开足马力进行生产,然后再发给北洋水师。这些炮弹在此后的刘公岛保卫战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榴弹毕竟难以对军舰的要害部位做成伤害,所以很难击沉对方。

“定远”舰的4倍径开花弹

相比之下日本舰队的新式阿姆斯特朗速射炮因为配备的是新式带弹底引信穿甲弹,所以在海战中大量使用了穿甲弹。按照日本海军战后统计,在黄海海战中联合舰队的阿姆斯特朗速射炮共发射了3358发穿甲弹,而榴弹则只用了175发,正是这些新式穿甲弹在海战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新式穿甲弹的威力也促使天津军械局在黄海海战后紧急向德国订购了大批新式穿甲弹,其中有1120发305毫米新式穿甲弹、50发260毫米新式穿甲弹、2000发210毫米新式穿甲弹、300发105毫米新式穿甲弹。但是由于从海外购买费时久远,要到1895年3月才能到货。那时北洋水师早就全军覆没,丁汝昌和北洋水师已经等不到了。

结语

甲午战争的失败和北洋水师的全军覆没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过北洋水师所用炮弹威力不足显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果天津军械局早一点订购新式穿甲弹并投入使用,那么在黄海海战和此后的海战中,北洋水师肯定可以取得更好的战果。即使不能改变战争结局,也可能会带来一些好的转变。可惜,这一切都因为清政府对海军的不重视而成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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