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常林机械集团前身是山东手扶拖拉机制造厂,单缸手扶拖拉机年产量最大的时候,可达一年12万辆。不过,农机行业利润微薄,基本是靠国家补贴过日子。为了摆脱这种局面,1999年常林开始转型涉足工程机械行业,也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制造高端液压件。当时这个市场在国内被德国及日本垄断,基本全靠进口。
常林因此痛下决心扭转格局,筹措资金扩张业务,招募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搞研发,常林也不负众望,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屡获国家表彰!这几年来,常林至少申 了30个项目,获得国家专款资助的项目至少13个,累计获得国家专款支持资金近15亿元,年均2.5亿元。
可奇怪的是看着他们的技术一次次带领中国超越世界,却只宣布技术却不投入量产,甚至连资金链都出现了断裂,2016年总部居然拖欠了员工们一整年的工资,甚至还先后收到法院的传讯,常林集团先后被各地法院各类法律诉讼高达155起。更加令人疑惑的是,2017年7月24日临沭县法院却宣布常林破产了!
常林是如何将钱挥霍光的呢?除了液压元件研发,其他钱都用来建酒店、温泉了!酒店经营不善不说,连企业核心技术也是唬人。正如媒体所 道,常林集团所谓“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高端液压产品”中一款液压泵“是将日本川崎的泵的油漆涂掉,换上中川的标牌就通过了鉴定”。多么耳熟的故事,当年“汉芯”造假的手法就是这个模式。
建有国家级科研平台、年均能获得近两亿元科研经费,这样亮丽的科研实力,是中国绝大多数大学羡慕的。因此,常林的教训值得对我国的科技评价与资助、监管等政策进行反思。
以欧美国家科研经费管理为例,从制度上实行全过程监管,这与中国应该没有特别大的差异。所有项目申请、立项、预算、过程管理、成果等,除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机密外,均须向社会公开。
而与中国不完全相同的有两点:首先,对科研不端行为、造假或者经费违规使用,欧美国家则是予以严厉惩处。在法律上,如美国的《总监察长法》、《联邦会计和审计法》等,法国的《科研指导法》、《促进研究及技术创新法》,赋予相关机构和法律部门对科研不端行为惩处权力。而且惩罚多数时候非常严厉。
其次,除了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学者一旦被认定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就会受到供职单位、学界和整个社会的惩戒。整个欧美社会的诚信环境也有利于遏制科研造假,一个人如果被认定有不端行为,那么他在整个学术界都难以容身,这一点很重要,也是我国需要借鉴的。
诚信是科研的生命线,如果一个科研单位弄虚作假,骗得国家科技经费、骗得科技荣誉,而事后得不到严肃处理,这对中国科技、对中国创新的危害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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