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单位(最终解释权):晋中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北起顺城西街,南至新生街,西起环城西路,东至南同蒲铁路,规划总用地3.36平方公里。
该规划适于顺城西街片区的5个街区管理单元。
A街区(西苑街区)范围:北起顺城西街,南至新生街,西起环城西路,东至园区路,规划总用地55.44公顷;
B街区(经纬街区)范围:北起顺城西街,南至新生街,西起园区路,东至经纬路,规划范围90.94公顷;
C街区(郭家堡街区)范围:北起顺城西街,南至新生街,西起经纬路,东至柳西路,规划范围66.68公顷;
D街区(液压街区)范围:北起顺城西街,南至新生街,西起柳西路,东至汇通路,规划范围69.81公顷;
E街区(西站街区)范围:北起顺城西街,南至新生街,西起汇通路,东至南同蒲铁路,规划范围53.53公顷。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晋中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办法》等地方相关法规、规定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等技术标准规范
4.《晋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及相关专项规划
5. 其他相关已批复规划
6.规划区1:2000地形图
建设规模:
片区总用地3.36平方公里,片区规划总建筑面积为536.8万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控制在164.59公顷以内,居住建筑总面积控制在395.5万平方米内,片区居住平均容积率控制在2.40以内。
人口规模:
人口规模总量为7.5万人。
地块编码及划分:
(一)编码采用四级编码方法,由片区代码—街区代码—街坊代码—地块代码组成。如顺城西街-A-01-01地块,编码含义为“顺城西街”——为顺城西街片区代码,(该代码仅作为规划识别的方法);“A”——街区代码(以B、C、D、E、…对应各个街区);“01”——街坊代码该(以01、02、03、04、…对应各个街坊); “01”——该街区内的1号地块。编码顺序依次为从西至东、由北至南。
(二)本片区划分为5个街区管理单元,203个地块。
A街区,面积55.44公顷,24个地块;
B街区,面积90.94公顷,51个地块;
C街区,面积66.68公顷,41个地块;
D街区,面积69.81公顷,46个地块;
E街区,面积53.53公顷,39个地块;
用地功能布局
功能分区:
本次规划形成“一轴两心五片”的城市空间构架。
“一轴”:顺城西街商业办公轴;
“两心”:围绕规划区西部绿核形成的商务休闲中心和东部顺城街、汇通路交叉口形成的公共服务中心;
“五片”:由片区内南北向主次干道分割而形成的五个街区单元。
街区划分及主导属性:
片区划分为5个街区,分别为顺城西街-A街区(西苑街区),顺城西街-B街区(经纬街区),顺城西街-C街区(郭家堡街区),顺城西街-D街区(液压街区),顺城西街-E街区(西站街区)。其中A街区主导属性为综合居住区,B街区主导属性为综合居住和商务休闲区,C街区主导属性为综合居住区,D街区主导属性为综合居住和城市级公建配套区,E街区主导属性为综合居住区和公共活动中心区。
土地使用指导性管控:
1. A街区(西苑街区)
该街区主导属性为综合居住区。
土地使用以布置居住用地为主。居住用地结合东营村村庄改造和部分寇村工业园改造进行分布;在园区路西侧布置商业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
在规划横一路和规划纵一路交叉口西北处新规划环城西路小学(4轨制),占地面积约1.1公顷;新规划幼儿园一所(12班),占地面积约为0.4公顷;园区路和规划横一路交叉口西北角新规划一处残疾人康复中心,占地面积约1.2公顷。
2. B街区(经纬街区)
该街区主导属性为综合居住和商务休闲区。
土地使用以布置居住、商业、商务、公园绿地、教育科研、体育、娱乐康体用地为主。保留经纬技工学校、经纬游泳馆、顺城西街南侧现有绿地,结合经纬运动场现有用地进行扩建,现有经纬文化宫改造为晋中大剧院,经纬厂厂区用地规划为居住、商业和商务用地。
在新生街和经纬路交叉口西北处新规划新生街小学(8轨制),占地面积约为1.5公顷;原经纬厂厂区用地规划一处幼儿园(12班),占地面积约为0.4公顷;原经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改造为养老院,占地面积约0.6公顷;在规划横一路和园区路交叉口东南角新规划一处市场用地,占地面积约0.3公顷;保留经纬厂东北处绿地并改造为一处城市级公园绿地,占地面积约11.8公顷。
3. C街区(郭家堡街区)
该街区主导属性为综合居住区。
土地使用以布置居住用地为主。居住用地结合部分现状保留小区和郭家堡村城中村改造形成居住区;配套商业结合顺城街南侧商住混合用地进行布局,小学、托幼、公共绿地、养老院等布置于街区中部,构成市民的公共活动中心。
原郭家堡小学向北进行扩建,新小学(10轨)占地面积约2.2公顷;原郭家堡中学异地迁建;保留现状郭家堡幼儿园,占地面积约0.5公顷;先郭家堡中学改建为养老院,占地面积约0.7公顷;街区中部新规划一处市场用地,占地面积约0.5公顷。
4. D街区(液压街区)
该街区主导属性为综合居住和城市级公建配套区。
居住用地结合郭家堡村城中村改造、榆次液压有限公司厂区改造和部分现状保留小区进行分布;沿顺城西街南侧,柳西路东侧,新生街北侧布置各类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在柳东路与堡南街交叉口处布置中学、体育场、公共绿地、社会停车场,居安巷和汇通路交叉口处新规划一处幼儿园与商务用地,进一步完善街区服务职能。
原榆次区液压学校进行原址改建,规划为液压小学(3轨),占地面积约0.9公顷;迁建郭家堡中学于顺城一品小区南侧,占地面积约2.1公顷;新郭家堡中学南侧新规划一处城市级体育场,占地面积约2.1公顷;在榆次区人民医院宿舍南侧新规划一所幼儿园(9班),占地面积约0.30公顷;保留现状红旗艺术幼儿园并向西扩建,占地面积约0.7公顷;保留现状榆次区人民医院。
5. E街区(西站街区)
该街区主导属性为综合居住区和公共活动中心区。
土地使用由居住、商业、娱乐、公共绿地混合形成。居住用地结合部分现状保留小区和厂、库区改造形成居住区;配套商业沿顺城街南侧进行布局;幼儿园、市场、养老院、公共绿地布置于街区中部,构成市民的公共活动中心。
街区内新规划两处幼儿园,一处位于现状基督教堂东侧,占地面积约0.4公顷(12班),一处位于525库保障性住房项目东侧,为其配建项目,占地面积约0.8公顷(18班),天津材料厂用地和榆次工务器材厂部分站场用地规划为市场用地、养老院和供应设施用地。
道路交通及其管控
城市道路 :
1、道路 结构
采用棋盘式格局,以快速路、主次干路为骨架,形成两横六纵的道路结构。
规划道路等级为四级: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表3 城市各级道路指标一览表
指标 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设计速度(km/h) 60-80 50-60 40-50 20-30
常规机动车道数(条/双向) 8-10 6-8 4-6 2-4
常规路段红线宽度(m) 60 42-60 34-36 12-21
本片区规划快速路1条,主干路4条,城市次干路3条,支路28条。
2、道路红线控制
片区规划的城市道路红线采用实线控制与虚线控制两种控制方式,除下表所列的8条实线控制道路外,其余城市道路红线均采用虚线控制。
表4 实线控制道路指标一览表
道路名称 道路级别 道路红线(米) 控制类型 备注
汇通路 快速路 60.00 实线控制 保留现状
顺城街 主干道 42.00 实线控制 现状保留
环城西路 主干道 52.00 实线控制 现状基础上拓宽
经纬路 主干道 42.00 实线控制 现状基础上拓宽
园区路 主干道 42.00 实线控制 规划新增
韩荣路 次干道 36.00 实线控制 规划新增
柳西路 次干道 34.00 实线控制 现状基础上拓宽
新生街 次干道 34.00 实线控制 现状基础上拓宽并向东、西延伸
(一)实线控制的道路红线除道路施工图阶段的线形技术修正外,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严格依据《晋中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实施办法》履行相关程序。
(三)政府保留在快速路,主、次道路红线范围外增设公交停靠站、人行过街设施、轨道站出入口等交通附属设施的权利。
片区内城市道路交叉口采用平面与立体交叉相结合方式。
交通设施:
1、社会停车场
规划独立社会停车场共3处,占地约1.1公顷。
表5 片区社会停车场一览表
设施名称 所在地块 用地面积(hm2) 备注
社会停车场1 A-01-08 0.4 规划新增
社会停车场2 C-01-17 0.5 规划新增
社会停车场3 D-01-14 0.2 规划新增
交通设施管控:
1、严格控制片区控规确定的交通设施用地。
2、地块的机动车位配置参照《晋中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停车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停车容量满足要求的条件下采用地面、地下和立体停车方式。
3、所有停车场均应为残疾人提供不小于总数的1.5%的停车位,专位专用。
4、公共交通线 密度达到3.0km/km2。公交停靠站结合现状公交线路及《晋中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设置。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米;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米;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向错开30米。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小于150米,并不得大于200米。
5、道路断面一般包括车行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并根据需要设置分隔带、设施带。特殊情况下,可布置高架道路、匝道、地道敞开段、人行天桥等设施。机动车道宽度为3.5-3.75m/条;非机动车道宽度为1 m/条(第一条车道宽度为1.5m);一般情况下人行道净宽度不小于3m,最小不小于2m。
地块的机动车出入口管控
(一)禁止机动车开口规定
1.严格控制在城市主干道上直接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2.城市道路交叉口路缘线转角弧线切点向主干道方向延伸80-100米范围内,向次干道方向延伸60米范围内,向一般道路延伸20米范围内,为禁止开设机动车道出入口路段。如确需在上述路段内设置机动车道出入口,只能设置右转出入口,出入口位置应保持距交叉路缘线切角弧线切点20米以上的距离。
3.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不宜设在城市主干路两侧,如确需设置,应执行右进右出的交通管制。
4.距公园、学校、幼儿园等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公交车站1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
5.地块机动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不得不小于20米。
6.轨道交通车站行人出入口、人行过街设施(天桥、地道)3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
7.铁路道口5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
8.桥梁、隧道引道范围内不得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距其端点50米范围内不宜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若确实需要,应设置右进右出出入口。坡度大于2%的桥梁、隧道引道端点50米以内不得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坡度在1%-2%之间的坡道范围内不宜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9.慢行专用通道沿线禁止开设地块机动车出入口。
(二)地块出入口方位
一般情况下,每个地块至少设置一个车辆出入口,当居住用地≥3公顷,其它公共活动用地≥1.5公顷时,须在不同道路上设两个车辆出入口。
其它道路交通管控:
(一)在公共场所和人行横道处须考虑无障碍设计,以满足残疾人出行的需要。
(二)规划道路控制点坐标与高程以实际施工坐标与高程为准。
附 则
1、本规划中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各类地名、道路和用地设施名称均为暂用名。
2、本建设准则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晋中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其未来的发展而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山西省和晋中市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城中村安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容量为指导性指标。
3、本建设准则的解释权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类问题的协调处理归晋中市规划勘测局。
4、本建设准则由晋中市人民政府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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