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讯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家营矿业分公司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处罚!
据悉,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家营矿业分公司的矿井未按照国家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用,2021年利用安全生产费用购买了在采煤工作面使用的手持式气动钻机、乳化液带锯、乳化液锯条和在掘进工作面使用的液压锚杆钻机等设备材料。违法事由为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家营矿业分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违法违规案。
该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五)项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给予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家营矿业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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