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玩手机,店主误操作,保险公司拒赔,看大冶法院怎么判

荆楚 (湖北日 )讯(通讯员 张国庆 )汽车修理店前,车主不管不问自顾玩手机,女店主误操作刹车导致丈夫受伤,保险公司以事故货车不在路上为由拒绝理赔。近日,大冶法院金湖法庭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于对多个争议焦点给出了最终答案。

事故经过:曹某与黄某(女)系夫妻,何某风、何某彪系兄弟。2020年9月10日,何某风驾驶自卸货车到曹某夫妻开办的修车店打黄油,该货车停在修车店门前,货车尾部与公路相连,后黄某到货车驾驶室,准备降下货车液压顶时,误将手刹开关当成落顶开关操作,导致该货车倒退滑行到公路上,致使正在车底打黄油的曹某腿部被车轮压伤,造成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花去医疗费9万余元,其中何某风垫付医疗费药3000元。何某风驾驶的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事故发生后,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曹某将何某风、案涉车辆原车主何某彪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诉讼中,因黄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依法追加黄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争议焦点:本案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复杂,争议焦点较多。一是女店主黄某多次要求何某风操作落顶开关,何某风不管不问自顾玩手机,未予理睬,黄某才在准备降下货车液压顶时,误将刹车开关当成落顶开关操作压伤自己丈夫,黄某应承担什么责任?何某风应不应担责?二是原车主何某彪应否承担责任?三是曹某在汽车修理店受伤,涉案车辆压伤曹某后遛至公路上,本案是否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四是按保险合同约定,事故是否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被告某保险公司应不应理赔?

法院观点:黄某没有合格的驾驶证件,却上货车操作机械,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70%赔偿责任。

何某风对黄某上车操作不管不问,持放任态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应承担30%赔偿责任。

何某彪已于事故发生前将货车卖给何某风,何某风是实际车主,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该事故发生在修车店与公路相连处的公路上,故本案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货车倒退滑行导致曹某受伤的过程中,处于运动状态而非静止状态,故被告某保险公司辩称该事故发生在修车期间,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纳。

对曹某的经济损失(鉴定费除外),应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黄某和何某风按7:3的比例分别承担。黄某应承担的赔偿款,原告自愿放弃。何某风应承担的赔偿款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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