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五指山一工地负责人张先生通过某短视频APP找到一个商家,表明想购买劈裂机及相关配件用于施工。后经该商家负责人石先生介绍,张先生先期支付3.7万元从杨某处购买所需机器。张先生收货后发现,该机器使用过程中无法达到他要求的效果,便向杨某提出退货,对方却不再接听电话,仅通过微信告知“先将机器寄回后,可退还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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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调试时未达施工要求,退货只能退还1.1万元”
张先生称,3月5日,他添加杨某微信表明求购意向后,杨某推荐了一台劈裂机和3根液压劈裂棒,总价4.3万元。
“3月13日早上,技术人员悄然离开,之后杨某不再接电话,只在微信中告诉我,将机器及配件寄回可按已交付款项的30%退款。”张先生认为,这台机器还未用于施工,就折损2万多元,“太亏了,心理上很难接受”。
张先生称,他 案后,警方表示此事为消费纠纷,属职责之外,“五指山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了解情况后,至今无回复。”
张先生对此称,“当天调试机器时,工地提供了临空板,对于这点,技术人员王某可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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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建议 警或起诉解决此事
该 点负责人姚经理称,收到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后,已向上级汇 ,暂时将该笔1.4万元代收款冻结。“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代收款到账一周内将自动划给卖方;在款项处于冻结情形下,如货品经营方要求打款,我们同样拦不住,需立即向其打款。目前我们暂未收到杨某催要相关款项的消息。”姚经理表示。
“我跟杨某也仅仅是认识,我在江西,他在河南,没见过面,之间也并无业务往来。张先生买了他的机器,有问题就和他联系。”石先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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