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60年代人才济济的中国航空研究院歼击机设计研究所

航空研究院(六院)是在1960年底根据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决定开始筹建,幷于1961年6月30日正式宣布成立的。六院建立时,正値苏联背信弃义地单方撕毁协议,全部撤退专家以及我国遭受严重食然灾害的时期。为了加強对科研工作的领导,集中科学研究力量,加速发展我国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增強我国武装力量的威力,党中央作出正确决策,于1960年12月20曰批准将分散的科研力量集中起来,形成拳头,建立相应的科研机构,促进我国航空工业科研工作的发展。

六院成立时,确定组建10个研究所。而首屈一指的一所,就是歼击机设计研究所。该所由空一所(所长刘鸿志、政委翟曾平)、112厂第一设计室(主任徐舜寿、副生任黃志千、叶正大)和第二设计室(即哈军工“东风-113”飞机设计人员,室主任是王秀山)共同组成,以空一所机关为基础。空一所系空军的使用维护研究所,筹建于1958年,定点在北京南苑机场,开始是参照苏军红旗研究院建立的。后来由于中国的实际情况不可能同时建立两套研究机构,经与当时的一机部协商,将新机鉴定试飞任务合幷到当时由苏联援建的四局飞行试验研究院,保留飞机、发动机、特设、电子、军械等试验研究室。

陈一坚

空一所的技术实力比较雄厚,拥有一批经外场使用维护工作鍛炼、实际经验比较丰富的技术业务骨千(他们的文化水平较高,幷绘过航校正规学习),还有新近陆续从苏联学成归国的工程技术骨干。机关也较健全,当时均按军委决定全部划归六院。考虑到空军还需要使用维护研究机构,确定留下少数技术人员和管理千部组成新的空一所留在南苑,仍归空军,其余以所长为首的全体人员,特別是技术骨干,均迁至沈阳,与112厂两个设计室合建六院一所,即歼击机设计研究所。

1961年下半年,一所曾利用112厂原设计室房屋和沈阳小河沿原空军机务学校(当时归空一所管理)的营房作为过渡开展工作。1963年初接收沈阳塔湾炮兵学校的全部营房后,即正式定点,幷被作为重点项目进行建设。当时由刘鸿志同志任所长(翟曾平同志留空一所),另调哈军工空军工程系政委于达康同志任政委,徐舜寿、叶正大同志为技术副所长,黃志千同志任总设计师。

顾诵芬(右)

根据六院统一编制,实行所、室两级领导。所下按飞机设计专业设13个设计室(总体、气动、強度、机身、机尾翼、操纵、液压、燃油、弹射救生、仪表、电气、电子、军械)和3个试验室(结构強度、特设、系统),还有一个试验件加工车间。当时室的千部配备很強,许多同志后来都成为部、院机关和新建各所的主要领导骨干和知名人士。如:王南寿、谢光、顾诵芬、管德、冯仲越、宋文骢、李文龙、陈今、陈一坚、邱钟鱗、王奇同志等,基本体现了“出成果、出人才”的要求。

宋文骢

研究所建立党委,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和以总设计师(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同时,根据“科研十四条”的规定,采取院、所上下结合和领导、专家、群众三结合的办法,开展了“五定”工作,即:定方向、定任务、定人员、定设备、定制度,幷相应地编制了设计任务书扩大初步设计任务书,使所的发展和各项业务建设有所依据和遵循。从此,该所科研工作逐步走上正轨。根据长远发展方向,一所是歼击机设计研究所任务,首先是集中主要力量,摸透米格-21飞机,同时积极主动协助112厂解决米格-19飞机的优质过关;在此斯间,还开展了外机残骸分析工作,先后对RF-101,P-2V,U-2,F-4等飞机殘骸进行分析研究),以积累经验,掌握技术,为尔后的自行设计奠定一定的物质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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