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电动车和电动车电瓶的单个案件案值虽然不大,但是却给广大群众的正常生活、工作造成诸多不便,也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为有效打击此类案件的多发势头,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公安宝坻分局将盗窃电动车案件作为“解矛盾、破小案、防事故、保民安”专项行动的一个打击重点。就在前不久,宝坻警方成功打掉一个由三人组成的盗窃电动车的犯罪团伙,破获案件50余起。
发案:
2015年1月至2月中旬,宝坻城区东南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小区多次发生盗窃电动车和盗窃电动车电瓶的案件。案件的连续发生不仅给群众带来了财产损失,还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为此公安宝坻分局刑侦七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攻坚。
寻线:
专案民警通过对多起案件现场的勘查比对,发现作案手段相似。经过深入分析,民警认为这些案件可以串并,应该由一伙人所为。一处被盗现场的监控录像显示,电动车被盗时间是案发当日凌晨3点10分许,嫌疑人为一男一女,年龄均在40岁左右,穿深色服装。根据上述两人的体貌及穿着特征,侦查员继续查看小区正门的监控视频,发现此二人于当日凌晨2时许从一辆银灰色面包车上下来后步行进入小区,面包车应为五菱牌。
蹲守:
3月12日凌晨一点多,重点巡控的民警在靠近津围公路的龙熙帝景小区,发现一辆银灰色五菱面包车在小区外来回晃悠,和嫌疑车辆十分相似。但正当民警上前准备盘查时,这辆五菱面包车突然加速逃窜。最终,犯罪嫌疑人将车丢弃在一胡同内,一名男子徒步逃跑。通过对嫌疑车辆的搜查,民警发现这辆车的真实牌照号为津LV368*,车辆后排座被拆除,车内有一把液压钳,经技术认定,这把液压钳正是嫌疑人剪断车锁使用的作案工具,这辆灰色的五菱面包车也正是盗窃电动车的嫌疑车辆。
做实:
通过查询该车的信息显示,此车车主为童某某,女,26岁,河南人。而这名车主与弃车逃跑的嫌疑人性别不符而且与监控录像中的女性嫌疑人年龄也不符。但细心的民警又发现,该车在我市有五条违章处罚信息,接受处罚的驾驶人员不是车主童某某而是一个叫梅某某的男人。
民警在调取了该人照片后与抓拍系统中嫌疑车辆的驾驶员进行比对,确认多次作案的嫌疑车辆驾驶员就是梅某某。经查,梅某某是童某某的表姐夫,面包车一直是梅某某在用,并且梅某某有盗窃电动车的前科。嫌疑人的身份确定让案件侦办取得了重大突破,民警通过大量工作,终于掌握了梅某某、王某某和乌某某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证据。
收 :
3月23日,专案组民警驱车直奔北辰区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将刚刚销赃归来的梅某某和王某某抓获,女性嫌疑人乌某某逃脱。
经过审讯,梅某某和王某某二人对伙同乌某某窜入宝坻盗窃电动车50余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梅某某在北辰区开了一个废品收购站,经营废旧木料生意,日子过得也算宽裕,而王某某和乌某某均是租住梅某某收购站临时房的外来人员,三人闲时经常一起喝酒。在贪欲的唆使下,梅某某提出偷电动车和电瓶卖,赚了钱大家平分,提议很快得到了另外两人的附和。于是三人改装了梅某某表妹的五菱面包车,买了液压钳并自制了开锁工具,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三人疯狂盗窃电动车和电动车电瓶50余次。
截至目前,案件仍在继续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梅某某、王某某已被公安宝坻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乌某某也已 上列逃,展开追捕。
警方提示:
近些年电动车以其轻便快捷且经济实惠等优点,成为群众的主要代步工具。但由于电动车本身轻巧灵便,容易被犯罪分子盗窃得手,销赃渠道比较广泛又容易出手,所以此类案件屡打不止。民警表示,由于电动车被盗现象较为普遍,而且电动车本身价值并不高,很多人被盗后并不主动向公安机关 案。事实上,尽管电动车被盗数量很大,但破案后追回来的也为数不少,因为 案者少,很多电动车追回后根本找不到失主。
民警提示广大群众,停放电动车时要将锁具全部锁上,且务必在轮胎上加锁,在锁具的选择上,尽量选择锁眼是环形或弧形的锁具。其次,在选择停放地点时,最好选择在有人看管的车棚或附近商家容易看到的地方,这将给窃贼增加一定的心理负担,偏僻的地方是最容易遭窃的。最后,电瓶是电动车最贵的部件,即便是完全 废的旧电瓶,其回收价格也相当可观,所以很多窃贼对电瓶“情有独钟”。因此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停放电动车时尽量做到车、电分离,或者专门为电瓶安装锁具。一旦发现电动车被盗,一定要第一时间 警,向警方提供线索证据,只有这样警方才能尽可能多地串并案件分析案情打击犯罪,不让窃贼逍遥法外,破案后公安机关也方便与失主联系,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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