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和系泊设备的科普资料

1、锚设备

1.1 锚设备的要求

锚设备的主要作用是利用抛锚使船停泊在水面上,以进行货物、给养的装卸、人员上下、避风、等候码头、接受检疫等。还可以利用锚设备帮助船舶靠离码头,或在狭窄航道中调头。当发生机损、操作失灵、紧急避让等情况下,可以利用抛锚制动船舶以避免事故。

锚设备应符合下列几点要求:

(1)锚的结构应保证在该重量下,能发生最大的抓住力。

(2)它应当能适应各种海底,能抓入任何的泥土中,并且抓的速度要快。

(3)起锚时要能够轻便的举出泥土。

(4)锚的使用上应当简便,起锚下锚操作容易。

1.2 锚的种类

锚的种类繁多,分类方法也多。

按有无横杆(也称稳定杆)分为有杆锚和无杆锚;

按锚爪是否活动分为转爪锚和定爪锚;

按锚爪数量的多少可分为单爪锚、双爪锚和四爪锚;

按锚的抓力和锚重的比值即抓重比的大小分为普通锚和大抓力锚;

按锚的用途分为船用锚、系泊锚、冰锚和浮锚;

对船用锚的要求,一般应是重量轻而抓力大、结构简单、制造方便、坚固耐用。常见的船用锚有以下几种:

有杆定爪锚:具有固定或可拆的稳定用锚横杆,锚爪相对于锚杆是固定不动的,抛锚后,锚仅以一爪啮入土中。如海军锚、两爪锚、日式锚、单爪锚等。

无杆转爪锚:无横杆,锚爪相对于锚杆可以转动,通常为两爪,并以两爪同时啮入土中,常见的有霍尔锚、斯贝克锚等。

大抓力锚:又称强抓力锚,锚的抓力是与其重量相同的无杆锚抓力的2倍以上。大抓力锚一般是有杆的转爪锚,其抓重比范围可高达16-18,常见的大抓力锚有丹福氏锚、马氏锚、快艇锚等。

1.3 锚设备的组成

锚设备通常包括锚、锚链筒、制链器、起锚机、锚链管、锚链舱等。

(1)锚链

锚链的组成

渔船用锚链是由多节链段连接而成的。各链节的标准长度,即节长为27.5mm。节与节间用可拆式连接链环或连接卸扣连接。按锚链使用时各链节所处的位置可区分为锚端链节、中间链节和末端链节。

锚端链节:是一端与链环(锚卸扣),另一端与中间链节连接的那节链段。锚端链节有锚端卸扣、末端链环、转环、加大链环和普通链环组成。在于锚环连接时,锚端卸扣的开口端应朝向锚环,以利收锚时锚杆易进入锚链筒内。

末端链节:末端链节是一端与中间链节相连。另一端和锚链舱内的弃链弃相连的那节链段。它由普通链环、转环、加大链环和末端链环组成。

中间链节:中间链节连接锚端链节和末端链节的中间几节链段统称为中间链节,由普通链环、可拆式连接链环或连接卸扣所组成。

锚链的种类

按普通链环的结构型式分为有档锚链和无档锚链。在链径相等的条件下,有档链的强度比无档链的强度高50%,并具有较大的刚性、长期使用后不至有过大的永久变形,因此使用范围较广。

按制造方法分为锻造锚链、铸造锚链和电焊锚链三种。锻造锚链因其生产方式陈旧,在国内外基本上已被淘汰。现国内外均以闪光焊接法和铸造法生产锚链。

按强度等级分,锚链根据其制造所用钢材的抗拉强度分为AM1、AM2、AM3三个等级。

(2)锚机

目前,渔船上采用的锚机有电动锚机、电动液压锚机和机械液压锚机三种。

电动锚机:主要由电动机、联轴器、减速器(涡轮蜗杆-正齿轮减速器)、链轮轴、离合器、手动刹车、底座和机架等组成。

电动液压锚机:主要由液压系统和锚机总体两大部分组成。

液压系统:由电动齿轮泵、液压马达、循环油箱、安全阀、磁性滤清器、管路等组成开式液压系统。

锚机总体:由链轮轴、两只链轮、两只系缆滚筒、两只直齿轮、手动刹车、牙嵌离合器、轴承架、人力杠杆装置和公用底座等组成。

(3)擎链器和弃链器

擎制器:又称为锚链制止器,设置在锚机和锚链筒之间,其主要作用是将锚链夹住,使锚链不会自动溜出,同时也减轻了锚机的负担。擎链器的型式很多,常见的有螺旋止链器、闸刀止链器、偏心止链器、链扣止链器等。

弃链器:弃链器通常设置在锚链舱的舱壁上或其附近的甲板上,锚链的末端环平时挂在弃链器上,以防止整根毛链脱落,但在锚泊中遇有紧急情况而又来不及起锚或无法起锚时,可打开弃锚其,将锚和锚链抛弃,以保证船舶安全。

(4)锚缆

当按规范要求选配的锚链直径不超过17mm时,可用于锚链破断负荷相等的钢索或纤维索代替。此时所配锚缆的长度应为规定锚链长度的1.5倍,且应在锚与钢索之间装设适当长度的锚链(《渔船和渔民安全规则》附则的有关条款《锚和系泊设备的实算建议》中要求此长度不少于12.5m),以增大锚的抓力和稳定性。

用作锚缆的钢丝绳应是镀锌钢丝绳,常见的型号有6×24,6×30,6×37和6×W(36)+7×7等。

2、系泊设备

系泊设备包括系船索、导缆孔、带缆桩、系统绞车、绞盘、系统卷筒、导向滚轮和碰垫等。

系船索一般应采用6×24或6×37规格的钢丝,抗拉强度不小于1370N/mm2的柔韧镀锌钢丝绳、其破断负荷、数量和长度应满足规范相应的要求。

系船索也可采用植物纤维、合成纤维或钢丝与植物纤维组成的绳索,其直径应小于20mm即截面周长应不小于63mm。

泊系设备的布置应与锚泊设备的布置综合考虑。除绞缆及外,系泊设备一般均左右舷对称布置。带缆桩布置在甲板构架上方,否则该处甲板须以覆板加强。带缆桩与舷侧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以使缆索受力合理,并便于带缆操作。导缆钳、导缆孔则布置在舷墙支撑或栏杆柱的中间。绞线机的位置要照顾多数带缆桩的需要,以充分发挥其最大作用。导向滚轮的位置要保证绞缆时缆绳正对绞缆机滚筒。绞缆卷车应放置在便于收藏缆绳且不影响船上交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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