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汽车维修企业的管理制度,掌握汽车维修的管理流程

制动机构的要求汽车在行驶中无自行制动采用气压制动的汽车,制动系统的装备及其性能应符合GB7258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动系装备的比例阀、限压阀、感载阀、惯性阀或制动防抱死装置,应工作正常有效。装有排气制动的柴油车,当排气制动装置关闭3/4行程时,联动机构应使喷油泵完全停止供油;而当排气制动装置开启时,又能正常供油。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动作时不应与其他非相关件发生干涉,放松踏板能迅速回位。衬套与轴的配合应符合原制造厂维修技术要求。采用液压制动的汽车踏板行程应符合GB7258中有关条款的规定。驻车制动操纵杆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动作时不应与其他非相关件发生干涉。衬套与轴的配合应符合原制造厂维修技术要求。

修车流程

车架、车身及驾驶室的要求车架纵梁上平面及侧面的纵向直线度公差,在任意1000mm长度上为3mm,在全长上为其长度的1%。车架总成左、右纵梁上平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平面度公差为被测平面长度的1.5%。车架分段(前钢板前支架销孔轴线-前钢板后支架销孔轴线-后钢板前支架销孔轴线-后钢板后支架销孔轴线)检查,各段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5mm。驾驶室、货厢应平整完好,无变形、裂损、锈蚀等缺陷。货厢边板、铰链应铰接牢固、启闭灵活。驾驶室总成采用翻转机构,行驶中应无异响,减震有效:翻转轻便灵活,翻转角度符合原设计规定;定位及锁止机构应可靠、完整、有效,隔热隔震措施有效,符合原设计规定。驾驶室座椅可调节部位,应调节灵活,锁止有效。驾驶室、货厢、保险杠及翼子板左右对称。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货厢不大于20mm,其他不大于10mm。

货厢边板和底板应平整完好;左、右边板应平行,其高度差不大于10mm,边板关闭后,各边缝隙不应超过5mm;货厢铰链支架及锁钩应按原设计修配齐全、有效。备胎架安装牢固可靠、操纵灵活发动机罩应无裂损变形,盖合严密,附件齐全有效、灵活可靠,支撑牢固。后视镜成像清晰,调节灵活,支架无裂损及锈蚀,安装牢固;刮水器工作可靠,有效刮水面达到原设计要求。内、外装饰件外观应平顺贴合,紧固件整齐牢固;电镀、铝质装饰件应光亮,无锈斑、脱层、划痕。可开启式门窗应开闭轻便、关闭严密、锁止可靠、合缝均匀,不松旷;门把、玻璃升降器齐全完好、灵活有效。门窗玻璃应符合GB7258有关规定的要求。门窗及防尘、防雨密封设施应齐全、完好。

照明和信号装置及其他电气设备要求全车电气线路应布置合理、连接正确;线束包扎良好、牢固可靠;线束通过孔洞处应有防护装置,且距离排气管不小于300mm;导线规格及线色应符合规定,接头牢固、良好;保险丝、熔断线及继电器的使用应符合原设计规定;裸露的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应距燃油箱的加油口和通气口200mm以上。灯光、信号、电器设等及其控制装置应齐全有效,各元器件性能良好,工作正常,符合原设计要求。前照灯光束的照射位置和发光强度应符合GB18565中有关条款的规定。蓄电池外观应整洁、安装牢固,桩头完好,正负极标志分明,桩卡头及搭铁线连接牢实;电解液密度、液面高度及电压差应符合规定。主要性能指标要求动力性。台架测试汽车额定转矩转速下的驱动轮输出功率应符合GB/T18276的规定。环境温度在288-303K(15-30°C)范围内,海拔高度变化后,驱动轮输出功率可按下列公式进行修正。

汽车大修走合期满后,每百公里燃料消耗量不得大于该车型原设计规定的相应车速百公里燃油消耗量的105%。各种排放控制装置应齐全、有效,汽车的排放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动性试验台或道路检测制动性能,应符合GB18565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动系装有比例阀、限压阀、感载阀、惯性阀或制动防抱死装置的,在试验台上达不到规定制动力的车辆,应以满载路试的检验结果为准。装用ABS的汽车制动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滑行性能应符合GB18565中有关条款的规定。转向轻便性应符合GB18565中有关条款的规定。汽车驾驶员耳旁噪声应符合GB7258的有关规定;汽车车外噪声应符合GB1495的有关规定。喇叭声级应符合GB7258的有关规定。

质量保证大修竣工出厂的汽车,经检验合格,应签发“汽车大修出厂合格证”及有关技术文件。承修单位对大修竣工的汽车应给予质量保证,主要总成部件的质量保证期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半年或行驶里程不少于20000km(以先到者为准)。任务实胞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车辆进人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车辆进人待修区,等待维修。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建立维修车辆档案。、机动车维修接车管理制度业务接待室整洁、舒适,业务接待设施齐全。业务接待员应具备助工或高级技工以上职称,有机动车维修两年以上的从业经验,能熟练使用检测设备分析诊断故障,具备维修业务的综合处理能力和自觉服务意识。

业务接待员要向客户了解车辆故障情况和以往的维修情况并做好记录,要与客户一起在现场核实行驶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要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检查和故障诊断。需会诊才能确认故障时,应告知客户有关会诊规定,征得客户同意后,再组织会诊。会诊后,必须出具故障诊断 告。业务接待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车辆技术状况、故障诊断意见、建议维修项目、作业内容、配件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并做好接车记录。客户同意委托维修时,双方必须签订维修合同或托修单。业务接待员必须填写交接车清单,记录车辆装备情况,对车辆状态(包括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交接车时,客户在交接车清单上签名认可。更换的配件由客户自己带来的,要填写《客户自带配件登记表》,并对自带配件的质量责任作出约定。会诊出具诊断 告后,客户不委托修车时,可向客户收取适当的诊断费用,并将诊断 告交客户。业务接待员要将接车记录、维修合同或托修单、交接车清单、自带配件登记表、故障诊断 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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