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不满物业收缴停车费撞坏升降杆被行政拘留

居民不满物业收缴停车费,与物业发生争执,一怒之下撞坏入口处升降杆案件。近日,新疆博乐市公安局青达拉派出所对撞坏入口处升降杆的马某某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9月17日凌晨7时许,在博乐市某小区西门处,该小区居民马某某因对小区物业收缴停车费一事引发不满情绪,遂与物业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以语言向物业人员挑衅。在矛盾不断升温后,马某某一时无法控制激动的情绪,故意将西门处的升降杆撞坏,扰乱了小区物业的正常工作。

事后,马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马某某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示:

遇事不急不躁,以合法渠道诉说需求。面对纠纷,当事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途径去解决,如果采取不理智行为进行维权,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希望广群众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公民。(王建武 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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