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杆伤人谁之过?伤者和停车场“打嘴仗”

近日,60岁的张先生骑自行车躲避一辆机动车时,进入一家停车场升降杆区域被砸伤。张先生认为是门卫失职,对升降杆的管理出了问题;停车场表示,智能升降杆不存在意外砸伤的问题,是伤者自己撞到上面了;律师则认为,如因管理不善发生伤人事件,停车场应担责。

伤者:升降杆突然降落砸伤自己

9月16日下午,张先生骑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途经大东区八王寺街53号附近时,为躲避机动车,被一处停车场的升降杆砸中,内衣划了一个大口子,胸部淤血。

张先生说:“停车场管理人员说是我自己撞上的。我视力正常,怎么连一根这么长的升降杆都看不清楚呢?明明是升降杆突然降落砸到了我,这是停车场门卫失职。”

停车场:是骑车人自己撞上升降杆

转机:停车场答应赔偿500元

律师:停车场若存管理不善应担责

辽宁保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元正认为,升降杆是由停车场设置和管理的,如果停车场没有设立禁止行人通行的明示牌,因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升降杆砸到了人,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应当由停车场全部担负。即使严格区分了人行道和机动车道,并设立了明示牌,行人强行从机动车道通过,保安人员也应当及时制止。一旦升降杆砸伤人,停车场或物业公司仍然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调查:升降杆砸人多因行人走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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