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等于谋杀!违章吊装致工友被压死亡,技术员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获刑

在没有固定的情况下实施吊装作业,因误操作控制器致设备侧翻,将一同工作的受害人压在身下死亡。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该起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事故经过:2019年9月17日,启东华全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全液压)向泰州市中远宏祥液压成套设备厂(以下简称泰州中远)采购三台换热器。2019年10月12日,泰州中远租用个体运输户被害人丁某某及其货车将三台设备送往位于启东市惠萍镇惠和镇村的华全液压。

当日13时20分许,受华全液压法定代表人尹某某指派,黄某某与丁某某一起卸货。黄某某指引丁某某把货车停在华全液压9号车间门内5.57米处2.8吨行车下方。在吊装第一台换热器时,丁某某站在换热器北侧,黄某某站在换热器南侧。

黄某某 在未对换热器上方固定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误操作行车控制器,致使换热器侧翻,将站在换热器北侧的丁某某撞倒并压在身下,丁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黄某某立即向他人求助施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黄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害人丁某某近亲属的损失已由华全液压和泰州中远进行了赔偿。2020年6月4日,黄某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事故判刑:启东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黄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黄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黄某某主动救助伤者,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黄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吊物倾倒被砸!

吊物捆绑不合规范,导致吊物脱落!

起重机械操作21个安全要点

1.安全站位

在吊装作业中,吊杆下、吊物下、被吊物起吊前区、导向滑轮钢绳三角区、快绳周围、站在斜拉的吊钩或导向滑轮受力方向等都是十分危险的,一且发生危险极不易躲开。所以,工作人员的站位非常重要,不但自己要时刻注意,还需要互相提醒、检查落实,以防不测。

2.正确认知吊索具安全系数

吊装作业中,工作人员无吊索具安全系数的正确认知,往往以不断为使用的依据,致使超重作业总是处在危险状态。

3.拆除作业中一定要对遭遇的各种因素有预见性

比如:物件估重,切割的彻底性,拆除件受挤压增加荷重,连接部位未经检查就强行起吊等。

4.杜绝失误性操作

吊装作业与很多施工不一样,涉及面大,经常使用不同单位、不同类型的吊车。日常操作习惯、性能、指挥信号的差异等因素很容易引发误操作,所以要特别谨慎。

5.对被吊物体绑扎一定要牢

高空吊装拆除时对被吊物要采取“锁”而不是“兜”;对被吊物的尖锐棱角要采取“垫”的措施。

6.滚筒缠绳不紧

大件吊装拆除,吊车或机动卷扬机滚筒上缠绕的钢绳排列较松,致使受大负荷的快绳勒进绳束,造成快绳剧烈抖动,极易失稳,结果经常出现继续作业危险,停又停不下来的尴尬局面。

7.临时吊鼻焊接不牢

(1)临时吊鼻焊接强度不够。这里所讲的焊接强度不够,是指由于焊接母材表面锈蚀,施焊前清除锈斑不彻底,造成焊肉外表美观丰实,而实际焊肉与母材根本没有熔解在一起,载荷增加或受到冲击,便发生断裂。

(2)吊鼻受力方向单一。在吊立或放倒长柱形物体时,随着物体角度的变化,吊鼻的受力方向也在改变,而这种情况在设计与焊接吊鼻中考虑不足,致使有缺陷的吊鼻在起重作业中突然发生折断(掰断)。这类情况需要事先在吊鼻两侧焊接立板,立板大小厚度最好由技术人员设计。

(3)吊鼻焊接材料与母材不符及非正式焊工焊接。

8.吊装工具或吊点选择不当

设立吊装工具或借助管道、结构等作吊点吊物缺乏理论计算,靠经验估算的吊装工具或管道、结构吊物承载力不够或局部承载力不够,一处失稳,导致整体坍塌。

9.滑轮、绳索选用不合理

设立起重工具时,对因快绳夹角变化而导致滑轮和拴滑轮的绳索受力变化的认识不足,导向滑轮吨位选择过小,拴滑轮的绳索选择过细,受力过载后造成绳断轮飞。

10.无载荷吊索具意外兜挂物体

有很多事故是这样发生的,起重工作已经结束,当吊钩带着空绳索具运行时,自由状态下的吊索具挂拉住已摘钩的被吊物或其它物体,操作的司机或指挥人员如反应不及时,瞬间事故便发生了,而这类事故对作业人员和起重机具具有非常恶劣的后果。

11.起重吊装施工方案与实际作业脱节

主要表现为内容不全,缺乏必要的数据或施工方法与实际操作情况不符,使施工方案变为应付上级检查过关的挡箭牌,而没有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

12.空中悬吊物较长时间没有加封安全保险绳

有的设备或构件由于安装工艺程序要求,需要先悬吊空中后就位固定,而有的悬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如果没有安全保险绳,一旦受到意外震动、冲击或焊把线等伤害,将造成悬吊物坠落的严重后果。

13.工序交接不清或多单位施工工序平衡有漏洞

如有的结构或平台上一班拆除但下班交接不清楚,张三搭的棚子能否上人王五不知道,甲单位切断了平台梁而乙单位继续往平台上放重物,以致造成临时支撑过载。结果是问题发生了,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14.施工忙于进度确认不够

吊车站位没有进行地下咨询;作业前对吊运物重量确认不准及周围环境中的高压线路、运转设备、煤氧管道泄漏点等隐患和业主单位的安全警示标志没有及时发现而吃大亏。

15.使用带有“毛病”的吊索具

有些人为了省事,找根绳扣就用,殊不知这是别人扔的 废的绳扣,有的受过内伤,有的局部退过火,还有的让电焊打过,而这些毛病和问题是不容易检查出来的;还有的贪图便宜购买非正式厂家生产的滑轮、吊环等不合格吊具,使工人作业时提心吊胆。为了确保施工安全,请不要用别人扔的绳扣,对损坏 废的绳扣及时切断,防止他人误用;不要购买非正式厂家生产的吊具。

16.将麻绳当作安全绳

因为麻绳的承载性能远远不及钢绳,而且麻绳在日常保管及使用中极易遭受损害而降低抗拉力,所以,使用麻绳作安全绳起不到安全作用,反而使人产生心理依赖造成事故。

17.未设警示区

大件吊装及高空作业下方危险区域未及时拉设安全警示区和安排安全监护人,导致他人不明情况进入危险区域而发生事故。

18.吊车长臂杆吊重物对“刹杆”考虑不周

吊车长臂杆起吊重物时,由于吊车臂杆受力下“刹”,杆头与重物重心垂直线改变,如起杆调正不准,将造成被吊重物瞬间移位,如作业人员考虑不周,没采取回避措施(特别是在空中),就可能是一起事故。

19.两车同抬翻转一件物品计重不准

由于翻转中重心在变换,如果计算不准,特别容易导致其中一台吊车过载失稳而发生问题,这方面如果发生问题不但威胁到人的安全,而且机械经济损失巨大,历史上有深刻的教训,需要特别引起施工及技术人员的重视。

20.危险区域作业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如在天车梁上作业,事先与天车司机联系确认不够或因天车司机忙中出错的误操作,由于未采取挂警示旗、警示灯、设车档等措施,致使天车突然出现,施工人员躲避不及发生意外。

21.对气候影响考虑不足

露天未安装完的龙门吊等起重设备没采取可靠的封固措施,使用中暂停的塔吊吊钩没升到安全位置或锚封在较轻的重物上等,一阵风刮来便可能造成事故,有时突然出现阵风暴雨使电源短路,想抬钩都来不及。所以,养成良好的施工作业习惯非常重要。再有,风天大件吊装必须要考虑风载对吊车的影响因素,有危险或风力超过安全规定时不要作业。

都是血的教训

个人作业“十不站”

1、严禁在运行吊物下、起重吊臂作业半径下站人

2、严禁在设备运行、禁止区域或移动轨迹范围内站人

3、严禁在高处临边、孔洞等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4、严禁在易发生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无安全措施与专人陪同前提下站人

5、严禁在热态熔融(喷溅)区域、红钢运行(高温辐射)区域以及电离辐射区域附近站人

6、严禁在拆卸阀门、管道、设备结构等情况下,处于压力、势能释放的正面区域站人

7、严禁在移动设备或装置、吊装件或移动车辆站人

8、严禁在无监护的立体交叉作业区域或动火作业区域下方站人

9、严禁在高压电气柜或变电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10、严禁在大型设备拆装、建筑爆破、环境不明、生产通道等区域未经许可站人

叉车作业“十不铲”

1、移动及球形物体未固定 牢靠,不铲

2、铲齿上升到极限,不铲

3、物品埋在地上,不铲

4、物品超重,超宽,不铲

5、铲齿上站人,不铲

6、料箱料架大小不一,不铲

7、任何带电物体,不铲

8、铲脚没有到位,不铲

9、作业人员未离开铲车5米之外,不铲

10、铲车上坐人 (教练车除外),不铲

电焊气割“十不干”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

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

10、吊物过重不吊。

电气安全十不准

1、无证电工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断器的电气设备。

6、不准用水冲洗和揩擦电气设备

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打桩动土。

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接触触电者。

10、雷电时不准接触避雷器和避雷针

登高作业十不准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

2、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

4、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不准登高。

5、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6、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8、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10、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施工现场的“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又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能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备种材料应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人身安全“十不准

1、不准不设好防护就开始作业。

2、不准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设安全 、不穿防护服作业。

3、不准未搭好脚手架、未放稳梯凳就作业。

4、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

5、不准无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开挖基坑、沟槽。

6、不准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备的机械(电气)设备。

7、不准未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8、不准扒车代步或走道心、枕木头。

9、不准在钢轨、枕木或车下坐卧、乘凉、休息、避雨和钻车。

10、不准不了望就穿越线路,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股道。

电力作业“十不干 ”19字记忆法

“票在人在、两点、两范围、两安全、一杆、一高、一空间”

票在人在:无票的不干,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的不干;

两点: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的不干,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的不干;

两范围: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的不干,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的不干;

两安全:现场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干;

一杆: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不干;

一高: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的不干;

一空间;有限空间内气体含量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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