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电梯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液压电梯的空载上行速度与上行额定速度的偏差应不大于士8%。

液压电梯的允许运行速度最高速度为1m/s。

液压电梯启动运行次数最多应每小时不大于60次。

液压油路节流调速控制分流,主要是利用定量泵作动力元件。在液压电梯的底坑作业,作业超过15分钟,必须有防止轿厢移动的措施,作业不到l5分钟,不对轿厢使用支撑物,但应把电梯运行到可能的最高点。

在液压电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能用手动阀门操纵电梯下降。

当液压电梯装有安全钳装置时,应设置一个手动油泵,可使轿厢上升。

液压电梯油箱油温应控制在5-70℃。

直顶式液压电梯可以不设安全钳。

对强制式电梯,不能使用对重,但可使用平衡重。强制式电梯最大额定速度不应大于0.63m/s。

强制驱动电梯除满足曳引驱动电梯上装设缓冲击器的要求外,还应在轿顶上设置能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起作用的缓冲器。

强制驱动电梯的轿厢从顶层向上直到撞击上缓冲器时的行程最小不应小于0.50m,轿画上行至缓冲器行程的极限位置时应一直处于有导向状态。

强制驱动式电梯应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该装置在绳或链松弛时将使电梯应停止运行。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版权,请您尽早时间联系jinwei@zod.com.cn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