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率巡回法庭到村头公开审案

近日,华阴市人民法院院长饶秦军率领巡回法庭在华山镇仿车村对陈某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围观的百余村民现场观看了审理过程。

今年1月15日,有群众向华阴公安机关 案称:华阴高速公路附近一工地水泥、角磨机等建筑材料和设备被盗。接 后,华阴市公安局西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调查走访,确定华阴岳庙办陈某有重大嫌疑,并将其抓获,经询问,陈某对其驾驶三轮车在该工地盗窃水泥、切割机等建材和设备供认不讳。

5月29日,华阴市人民法院院长饶秦军率巡回法庭在华山镇仿车村对陈某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公诉机关认为:陈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并提供了证人证言。被告人陈某对起诉书指控其犯罪事实供述清楚,表示认罪。华阴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64等有关规定当庭宣判。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作案工具电动三轮一辆、液压钳一把予以没收。

被告人陈某表示接受惩处,坚决悔改,重新做人。100多名当地群众旁听了巡回法庭审理。村民张建龙说:“通过这次巡回法庭宣判,对仿车村群众受到很大的教育,对于这个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也起到了很大作用。”

饶秦军表示:“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让其他人接受教育,才达到了我们公开审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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