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从犯罪嫌疑人张某身上缴获的液压钳、万能钥匙等作案工具。
警方缴获的被盗电动车、电瓶等赃物。
2015年12月14日下午16时许,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派出所接到市民崔某 警,称他用来送快递的电动车丢了。据崔某回忆,丢失的电动车刚买了不到半个月,价值9500元,事发当天,他将电动车停放在泉城路某广场去送快递件,不料一转眼的功夫车子就没了踪影。
初步了解情况后,派出所民警立刻联合历下区公安分局刑警二中队,着手查找这辆“蒸发”的电动车。通过技术手段和走访调查,警方侦查到案发当天下午15时许,一名男子趁崔某离开车子送快递的间隙,迅速上前破坏车锁并将电动车骑走。经多方调查,民警发现嫌疑人骑车上了明湖路,在大明湖南门附近将车上的快递件扔掉后,一路向西行至某小区藏匿。经过五天五夜的蹲守,嫌疑人终于有了动静:他骑着盗来的电动车直奔黄冈附近一个旧货市场。
警方判断,嫌疑人很有可能是去旧货市场销赃了。但该市场店铺众多,人流量很大,为了掌握更多的证据,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进入市场寻找被盗车辆,另一路继续跟踪嫌疑人。狡猾的嫌疑人不停变换活动区域,常常选择凌晨时分出门寻找作案目标。直至今年2月28日早上7时许,办案民警追踪嫌疑人至天桥区二环北路附近,最终在其准备盗窃一辆两轮电动车时将其人赃并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7岁,山东齐河人)如实供述了其在历下区、天桥区、槐荫区等地盗窃电动三轮车4辆、电瓶车1辆的犯罪事实。据查,张某曾有过多次盗窃前科,此前就因盗窃电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张某交代,他平时在外揽一些布置婚庆现场的活儿,一天能赚100元左右,没活儿的时候则专心研究盗车“副业”。顺着张某提供的线索,民警随后在其出售赃车的旧货市场将销赃嫌疑人李某抓获。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历下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购买新的电动车、电瓶车等车辆后,最好不要图方便而把购车手续放在车内,这一方面大大方便了窃贼将盗来的车辆进行转手销赃,另一方面也使得受害人在认领车辆时无法提供购车凭证。另外,目前市面上流通的电动三轮车、电瓶车等防盗装置均比较薄弱,窃贼使用万能钥匙、小型液压钳等工具就能轻易打开车锁。民警建议车主给自己的爱车配置U型锁等不易撬开的锁具,必要时可以将车上电瓶取下带走,减少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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