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杂谈 | 低价即正义

“语曰: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不但是专一,更是说真诚,必须出于善意。因此,低价即正义,不谬也!”

以前我在某小公司工作的时候,因为是五十年代就有的厂,还是与联合国技术援助对接的单位,在某一个细分领域一直被人称之为老大哥,产品的品牌效应比较强。我作为一个小小的销售经理,经常会被客户的采购部长请到该公司的小食堂喝一顿午餐小酒。因此,我养成了一种习惯,销售嘛,就要卖高价,价格高才有面子才有票子。然后很多培训课件也都在讲,做销售要卖价值,不能拼价格;价格还有更低价,最后都做死了。然后都说奥迪活到现在还好好的,奥拓好像不见踪迹了,如此等等。讲心里话,这其实是一知半解的。

价格的背后是价值量的多少,而价值量的底层逻辑是产品的市场定位。其实,某一个产品的市场细分定位里,就是一个价值量的区分度,在同一个区分度当中,就是低价者优先。亦即,低价者正义。这说得有点绕,带入到我们油品这个具体的生意里,美孚与壳牌的46#液压油,他们是在同一个价值量区分里,所相关的品牌因素也基本相同,因此99%的采购在可以自由裁量的决策当中,一定是选低价的那个。所以还是回归到主题:低价即正义。

记得王教授在某一版《正义论》的序言中说的,正义的基础是善意。如果我们明确了产品的价值量时,正义的低价必然不是亏本销售,而是按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它包含了销售者劳动的平均价值量。善意基础之上的正义,必然包括了平等的互动、自由的选择,以及为正常劳动付出的公平对价。

继续从哲学原理的角度去讨论。所有拒绝打价格战的销售者,本质动机仍然是想拔高自己的劳动价值,期望在交换中占据主动地位,是一种信息的投机行为。本质上它不是善意的,当然就不是正义的。所有拒绝打价格战的采购决策者,他的动机是不愿意在量化产品价值的甄选上花费太多精力,或者他无法分辨销售者的 价动机是否善意,亦即本质上对正义的实现程序没有信心。

用白话来解释上述哲学语境的辩驳,那就是在 价者善意不足,询价者信心不够时,价格战当然就是不具有善意的特征,低价即正义的基础如浮沙建塔,互相的伤害必然不会产生合理的价格,必然不是哲学意义上的低价。说低价即正义,也显然被迫走向了乌托邦化。

哲学是科学中的科学,低价即正义是符合哲理的,它包含了销售人员的劳动付出所应得的对价,也包含了生产者应得的社会平均利润。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不管你接受不接受,在相同价值量的情况下,价格必然也是越来越低的,这也是驱动着销售方不断进行产品创新,不断降低成本的强劲动机。从基层哲学原理出发,去构建你的销售逻辑,你的产品是不是够低价,检查你的产品有没有竞争力,然后再审视整个生意的逻辑。有竞争力的产品通过放大销量,来获取更多的利润总额。而不是在单一产品上靠信息屏蔽,去挟持更高的利润率。

价值量是可以科学评价的,于采购方而言,产品价值的冗余,也是一种浪费。在恰好满足客户价值需求的前提下,价格尽可能越低,这就是低价即正义的底层逻辑描述。我们确实需要与采购方合作,采购方也应以正义的动机出发与我们合作,尽可能一起真诚地探询基本的价值需求,也真诚地给予尽可能的低价。

语曰: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不但是专一,更是说真诚,必须出于善意。因此,低价即正义,不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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