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法兰泰克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 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上接C23版)

(上接C23版)

上述WACC为税后折现率,本次评估采用的现金流为税前现金流,故折现率也应采用税前折现率,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15%,税前折现率=WACC/(1-所得税率),则:税前折现率=12.19%/(1-15%)=14.34%。

(三)2020年减值测试与2019年减值测试参数差异的原因解释

奥地利Voithcrane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与2019年减值测试进行对比:

国电大力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与2019年减值测试进行对比:

注:(1)2020年国电大力折现率算式:见(二)(3)④;

注:(2)2019年国电大力折现率算式:

股权资本成本CAPM

国电大力 Wd=0,We=100%。故本次折现率WACC= Ke=15%。

上述WACC计算结果为税后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的相关规定,为与本次现金流预测的口径保持一致,需要将WACC计算结果调整为税前口径。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ISA36–BCZ85指导意见,无论税前、税后现金流及相应折现率,均应该得到相同计算结果。本次评估根据该原则通过迭代的计算方式将上述WACC计算结果调整为税前折现率口径。

经计算,税前折现率为17.70%。

注:上表测算时,资本结构中权益价值采用基准日时点市场价值进行计算。同时在采用区间方式测算时,选取行业整体市场价值2020年度区间日均总市值较2019年度区间日均总市值上浮48.08%,2019年D/E由47.24%变更为17.90%,2020年D/E由10.61%变更为12.57%;2019年折现率由17.70%变更为15.29%,2020年折现率由14.34%变更为14.26%,折现率检验测算均减小,可回收金额计算均大于含商誉资产组账面金额,对评估结论不产生影响。

8.关于收购子公司情况。根据年 和相关临时公告,2020年度,国电大力的股权转让完成过户,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净利润3787.28万元,净利率31.42%。截至2019年3月,国电大力的机器设备金额为0、固定资产资产仅120.99万元、员工35人。请公司:(1)结合国电大力的产品、应用场景、业务模式等,补充披露国电大力固定资产较少的原因;(2)分析影响公司利润率的因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存在差异,请说明原因。

公司答复:

一、国电大力固定资产较少的原因

国电大力主要从事水利、水电施工相关的起重机械等设备的设计研究与产品开发,主要产品包括缆索起重机、高速混凝土供料系统及布料机等,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大中型水电工程的施工和安装作业,如乌东德水电站、叶巴滩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等。国电大力主要产品定制化程度高,应用场景复杂,产品开发及设计的技术难度大、含金量高,因此国电大力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技术研发突破,从而导致固定资产较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产品定制化程度高、应用场景复杂

在大中型水电工程项目中,缆索起重机主要应用于混凝土吊运及金属结构的安装,混凝土供料系统及布料机主要应用于混凝土运输及浇筑。大中型水电工程项目的施工环境复杂,多建设于深山峡谷中,施工平台与基坑落差大,混凝土吊运重量大、频次高,对施工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准确性、安装架设及移动拆除便利性等各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同时,不同项目的施工环境、施工要求均不相同,因此缆索起重机等施工设备具有高度定制化特征。

(二)国电大力专注产品设计开发及技术研发突破

国电大力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产品设计开发及技术研发突破。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国电大力承担了多个国家科技部专项资金项目和国家标准《缆索起重机》(GB/T28756-2012)与水电行业标准《水利电力建设用起重机》(DL/T946-2005)的制订工作,拥有7项发明专利和12项实用新型专利,在缆索起重机等细分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

(三)国电大力的业务模式

实际业务开展中,国电大力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化开发设计成套技术方案,在客户认可后向符合标准的企业采购或定制特定技术标准电机、缆机钢丝绳、制动器、液压站等零部件,再将组装环节交由生产基地进行组装生产。生产基地根据国电大力技术要求,在国电大力派驻的生产管理、工艺指导和监造人员监督与指导下完成对起重机主车、副车、拉板、小车、吊钩等的制造,并运输至项目地点进行交付。

综上所述,国电大力主要产品定制化程度高、应用场景复杂,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国电大力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及技术研发突破,相关零部件通过合格的供应商采购后,直接运输到生产加工基地,在国电大力专业人员监督指导下完成制造和组装,无需采购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因此国电大力固定资产较少。这种模式在确保产品性能的前提下,可以实现和法兰泰克等制造能力较强企业的优势互补。

二、影响公司利润率的因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的差异原因

(一)同行业可比公司利润率对比

国电大力核心产品为缆索起重机,属于大型物料搬运设备行业,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有天桥起重、润邦股份等,其利润率对比如下:

单位:元

(二)差异原因及影响公司利润率的因素分析

国电大力利润率高于天桥起重、润邦股份等同比上市公司,主要由于产品类别、业务模式、业务规模、非经常损益等因素导致,具体如下:

(1)产品类别存在差异

国电大力主要产品为缆索起重机,专用于大中型水电工程项目,具有高度定制化特征,技术要求高。

用于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30t高速缆索起重机,在高强度使用工况下的性能和可靠性要求十分严苛,需要根据工程施工环境高度定制化、具有相当技术难度。

近年来,国内的大中型水电工程项目,如白鹤滩、乌东德、溪洛渡、向家坝、叶巴滩等水电站的大坝浇筑,均使用国电大力30t高速缆索起重机。国电大力在行业内具备丰富工程经验积累,获得行业内客户的高度认可。

天桥起重主要产品为桥式起重机、有色冶炼装备、立体停车装备、煤炭洗选装备等;润邦股份的物料搬运装备主要用于集装箱码头、散料系统、船厂/堆场/工厂等,同时还涉及高空作业平台、海上风电装备、船舱配套装备、危废及医废处理、污泥处理等业务。两家公司的产品及应用领域与国电大力存在较大差异。

(2)业务模式存在差异

国电大力主要采用轻资产模式运营,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产品设计开发、技术研发突破,在经营过程中无需大量建设及采购固定资产、囤积库存,因此利润率存在差异。

(3)非经常性损益因素

国电大力2020年收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股权转让融资奖励395.5万元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导致利润率进一步提高。非经常损益因素导致国电大力利润率上涨6.96%。

基于以上原因,国电大力相对其他两家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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