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5974.1-2010与MT312-2000《液压支架技术条件》的差别

GB 25974.1-2010 《煤矿用液压支架第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是国家标准,而MT312-2000《液压支架技术条件》属行业标准,两者都属强制性标准,国标的第4.3.1、4.4~4.6.2、4.8和4.9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 25974.1-2010 《煤矿用液压支架第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应用了欧洲标准 EN 1804-1:2001 《液压支架安全性要求——第1部分:液压支架的一般要求》技术内容,补充了MT312-2000《液压支架技术条件》的先进部分。与MT312-2000《液压支架技术条件》相比,具有较大的技术变化。

1、支架外加载让缩检验

2、采用复合加载方式

3、耐久性加载检验次数大幅度提高

二柱掩护式支架加载次数达到2.7万次

四柱支撑掩护式支架加载次数达到3.1万次

具体差别如下:

第三章 术语和定义

GB 25974.1-2010《煤矿用液压支架第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对支架、二柱掩护式支架、四柱支撑掩护式支架、支撑式支架、主体结构件、顶梁、底座、非主体结构件、锚固装置、额定工作阻力、设计力、外渗漏、相对残余变形量等23个术语进行了定义。

MT312-2000《液压支架技术条件》中:外渗漏、主体结构件、相对残余变形量、额定工作压力、额定供液压力、额定初撑力等6个定义。

特别注意两类支架的定义

A类支架 用于年产500万吨以上工作面或用户要求按高可靠性设计的支架。

B类支架 A类之外的其他支架及放顶煤工作面支架。

第四章 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4.6是新增加内容)

4.1.1 行人通道(非强制性条文)

  4.1.1.1是指支架在井下行人可能达到的最低状态时,需要行人时的行人通道(一般是指支架最低状态)。

4.1.1.2 支架使用时应有足够的行人空间。

4.1.4 防片帮装置

支架最大高度大于等于3.5m时,应安设护帮板装置。

4.1.5 起吊点

起吊点结构应能承受4倍起吊重量的力。

4.1.6 超前支护装置

用于采高大于3m、破碎顶板工作面时应设置超前支护装置。

4.1.7 单体支柱限位座。

4.1.8 装配性能和4.1.9结构尺寸与MT312 (4.1.7和4.2.1.7)一致。

4.1.10 危险情况评估(附录A )

针对危险情况,检查支架是否均有相对的措施。

4.2 外观质量和4.3 操作性能与MT312( 4.2)中内容一致。

注意 :

4.3.1是强制条文

4.3.2中关于支架降架-移架-升架的动作循环时间的最长循环时间不大于设计值的1.1倍。 (MT312为满足设计要求)

4.4密封性能(强制条文)和4.5 支护性能(强制条文)与MT312( 4.2)中内容一致。

4.6 适应性能(4.6.1和4.6.2是强制条文)

4.6.1 移架机构收回和4.6.3 底板比压要求与MT312 (4.2.5.1和.3)一致。

4.6.2 在“支架在最大高度时,顶梁摆动俯角应不小于15°”基础上增加了“支架在最小高度升高300mm时,顶梁摆动仰角应不小于10°”  

4.7 让缩性能(试验方法P8 5.8)

新增加内容(支架最高、中、底三位置,速度100mm/min 行程不超过100mm,支架最高和最低50mm范围不做)

支架应有让缩性以承受顶板下沉,当顶板下沉支架下缩时,支撑力最大应不超过额定工作阻力的110%。支架结构应保证不会因冒落矸石而妨碍支架下缩时的动作。

4.8 结构强度(强制条文)

4.8.1 主体结构件

试验高度为顶梁偏载时试验高度为支架最低高度加300mm,其余项目为支架最大高度减去支架行程1/3 。(与MT312 相同)

a 试验压力

柱窝加载为1.3倍额定工作压力,其余为1.2倍(顶梁偏载时为1.2倍)。

MT312 试验压力顶梁偏载时为1.1倍,柱窝加载为1.3倍,其余为1.2倍。

b 加载方式

增加了项目见 P9表2中:

5b) 顶梁纵向中间加载 ,5d) 顶梁对角加载(两柱支架)

6b) 底座横向中间加载(四柱支架)

12a) 12b) 12c) 对无稳定机构支架

13 底座四角(翘曲和弯曲)加载,14 底座对角加载

15 底座侧边对称加载

4.8.2 非主体结构件强度 与MT312 基本一致,

增加了P15表3中图21c)推移机构垂直加载检验项目

针对有抬底机构的推移装置,对推移杆加1.5倍的横向载荷。

4.9 耐久性能(强制条文)

主体结构件的耐久性能有较大的变化,加载为复合加载(顶梁和底座同时加垫块),加载次数对于A类支架显著增加,对于B类支架与MT312 相当。(见P18表4~表7。)

4.10 液压元部件

4.10.1立柱和千斤顶

 立柱和千斤顶应符合GB 25974.2的规定。

4.10.2 液压控制系统及阀

 支架液压控制系统及阀应符合GB 25974.3的规定。

4.10.3 软管总成与接头附件

 软管总成应符合MT/T 98的规定;U形销式快速接头及附件应符合MT/T 986的规定。

4.11 材料

4.11.1.1一般要求

支架零部件的材料要满足设计图纸所要求的性能。当计算应力达到许用应力的90%,所用钢种的抗拉强度应大于屈服极限的1.08倍以上。

钢材的伸长率应不小于10%;销轴的延伸率应不小于9%。

4.11.2轻金属

支架零部件和附件的外表面(包括涂、刷或镀层)使用轻金属或轻金属合金材料,应符合GB 3836.1-2000第8章的规定。

4.11.3 其他材料

其他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非金属材料应符合 GB 3836.1-2000 第7章的规定。

第五章 试验方法

5.10.2 主体结构件结构件耐久性能

A类支架,二柱支撑掩护式总计2.7万次;四柱 3.1万次。

B类支架,二柱支撑掩护式总计1.3万次;四柱1.5万次。

具有分开式顶梁、底座的支架用上述方法进行耐久性试验时,应按如下项目进行(与MT基本一致):

a)按表2中图5a)和图6a)方式组合循环加载3 000次;

b)按表2中图5c)和图6a)方式组合循环加载3 000次。

5.10.3 非主体结构件耐久性能

无论是A类和B类均相同,最大加载循环次数总计约0.65万次。(P18表8)。与MT312 基本一致。

第六章 检验规则

6.1.5型式检验应提供以下资料(P19):

增加产品使用说明书和配套件明细表

6.2 检验项目(P20 表9)

6.3 出厂检验 规则与MT 相同未变,

采用GB/T 13264-2008二次抽样方案N=100 n=2,判定数组为

判定数组

若判定批不合格,则实行全检。

(N~批量; n~样本量;判定数组,第一行为一次抽样判定数, 第二行为二次抽样判定数,每行的第一个数字为合格判定数,第二个数字为不合格判定数。)

全检项目若出现不合格项,则进行修复后重新提交检验。

6.4 型式检验及要求与MT 一致

第七章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与MT 一致

附录

新增3个资料性附录:

危险情况表

许用应力和静力计算

产品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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