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七大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集

第一节 电气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 TN--x 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

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

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使用喷灯时,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应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9、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10、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11、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12、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13、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道上铺设脚手板。

第二节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配合焊接的人员,也要采取防护措施。

2、施焊前要严格检查所用的工具是否良好,焊机要存放在清洁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机下面应放垫木板与地面隔离,以防受潮。

3、焊机电流大小,应按铭牌规定的电流值与荷载率严格控制,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应尽量采用无载自停节电装置。

4、电焊握柄,必须用绝缘耐热材料制成,握柄与电线的连接要牢固,以防松脱而漏电。

5、清除焊渣时,面部必须避开正在清渣的焊缝,以免焊渣飞出而伤目。

6、施焊现场的 10 米范围以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与易燃油类,20 米范围内禁止放置易爆物。

7、焊接时的地线不能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构件上,所有接地必须安全可靠。

8、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和关闭设备上的开关,并将地线与手把线分开盘好,不许混在一起,以免合闸后短路而造成事故。

9、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使用电焊设备。

第三节 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测许可后,方可进行。

3、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4、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5、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 10 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6、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7、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8、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品的容器或管道上割、焊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口打开。

9、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

第四节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位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 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 1.5 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 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 80%。

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一半 3 匝以上。

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 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严禁使用起重机吊运作业人员。

第五节 起重指挥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行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第六节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吊 80 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2、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3、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 废。

4、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 倍,并且不得短于 300 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5、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 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6、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地方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规定。

7、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不得大于 100 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8、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9、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0、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第七节 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搭设或拆除脚手架必须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

2、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扣件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3、竹脚手架的立杆、顶撑、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 7.5 厘米,小横杆直径不得小于 9 厘米。达不到要求的,立杆间距应缩小。青嫩、

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4、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 5 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 20-30 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 8 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 2-3 圈或用铁皮钉牢。

5、竹片脚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 5 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 1 厘米。螺栓必须打紧。竹编脚手板必须牢固密实,四周必须用 16#铁丝绑扎。

6、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应采用 8’镀锌铁丝或塑料蔑,其抗拉强度应达到规范要求。

7、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1.5米,架子宽度不得大于 1.2 米,大横杆应设四根,步高不大于 1.8 米。钢管的立杆、

大横杆接头应错开,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8、竹脚手架必须采用双排脚手架,严禁搭设单排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1.2 米,宽度不得大于 0.8 米,且应采用四根大横杆。

9、 竹立杆的搭接长度和大横杆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1.5 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扎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10、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 6-7 根立杆应设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 60 度,架子高度在 7 米以上,每二步四跨,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设连墙点,拉点应固定在立杆上,做到有拉有顶,拉顶同步。

11、主体施工时在施工层面及上下层三层满铺,装修时外架脚手板必须从上而下满铺,且铺搭面间隙不得大于 20 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应严密,架子在拐弯处应交叉搭接。脚手板垫平时应用木块,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12、翻脚手板必须两个人由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13、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l.2 米,坡度不得大于 1:3,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 厘米。

14、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必须绑 l-1.2 米高的护身栏杆和钉 20-30 厘米高的挡脚板,并满挂安全防护立 。

15、砌筑用的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 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 20 厘米,支架间距不得大于 1.5 米,支架底脚应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不准随意搭设。

16、拆除脚手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拆除脚手架时,必须有专人看管,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拆除连墙点前应先进行检查,采取加固措施后,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交叉作业。

17、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18、拆下的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严禁往下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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