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架空输电线的场所,塔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如果条件限制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安装。
塔式起重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 |
电压 KV |
||||
<1 |
1-15 |
20-40 |
60-110 |
220 |
|
沿垂直方向距离 |
1.5 |
3.0 |
4.0 |
5.0 |
6.0 |
沿水平方向距离 |
1.0 |
1.5 |
2.0 |
4.0 |
6.0 |
2.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
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 2m。
3.安装前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塔式起重机基础的下列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安装塔机时基础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塔机运行使用时基础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
基础混凝土施工中在基础顶面四角应进行沉降及位移观测,并应做原始记录,塔机安装后应定期观测并记录,沉降量和倾斜率不超过规定。
基础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轴线位置 |
±15 |
经纬仪及钢尺检查 |
|
标高 |
±20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
|
平面外形尺寸(长度、宽度、高度) |
±20 |
钢尺检查 |
|
表面平整度 |
取10、L/1000的最小值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
|
预埋螺栓 |
标高(顶部) |
±10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
中心距 |
±2 |
钢尺检查 |
注:表中L为矩形或十字形基础的长边;预埋基础节的允许偏差按预埋锚栓控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5mm。
(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应排水通畅,并应按专项方案与基坑保持安全距离,塔吊基础若长期积水,会加速预埋螺栓的锈蚀,造成基础沉降不均匀,会导致塔吊倾斜、倒塌。)
4.装拆顺序、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应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执行。装拆人员应熟悉装拆工艺,遵守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汇 ,不得自行处理。
5.安装辅助设备就位后,应对其机械和安全性能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业。安装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和辅助支架等起重机具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安装作业中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当视线受阻、距离过远时,应采用对讲机或多级指挥。指挥人员应熟悉装拆作业方案,遵守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参与装拆作业的人员,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
7.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力矩限制器和起升高度限位器这两项装置是塔式起重机最关键的两项安全防护装置。力矩限制器失灵时,会导致超载而酿成重大事故;起升高度限位器失灵时,会导致折臂或重物坠落事故。)
8.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
1)结构件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
2)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
3)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
4)钢丝绳达到 废标准的;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
9.塔式起重机高强度螺栓应由专业厂家制造,并应有合格证明。高强度螺栓严禁焊接。安装高强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预紧。(所有螺栓组件应涂上少量润滑油以降低摩擦系数,保证预紧力和扭矩值。)
10.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严禁用其他代用品代用。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连接螺栓。
11.钢丝绳必须设有防脱装置,该装置与滑轮及卷筒轮缘的间距不得大于钢丝绳直径的 20%。
12.当塔式起重机使用高度超过30m时,应配置障碍灯,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时应配备风速仪。
13.塔式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高位塔式起重机应设置防雷装置。
14.塔式起重机的独立高度、悬臂高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塔式起重机的独立高度指的是塔式起重机未附墙之前处于独立工作状态时的塔身高度;塔式起重机的悬臂高度指的是塔式起重机附墙后最上面一道附着点之上塔身部分的高度。)
15.塔式起重机升降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升降作业应有专人指挥,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
2)升降作业应在白天进行;
3)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电缆长度应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4)升降作业前,应对液压系统进行检查和试机,应在空载状态下将液压缸活塞杆伸缩3次~4次,检查无误后,再将液压缸活塞杆通过顶升梁借助顶升套架的支撑,顶起载荷100mm~150mm,停10min,观察液压缸载荷是否有下滑现象;
5)升降作业时,应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要求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机构制动。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轴)拆卸困难时,应将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轴)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方法进行拆卸。不得用旋转起重臂的方法松动螺栓(销轴);
(如果因连接螺栓拆卸困难而采用旋转起重臂来松动螺栓的错误做法,将破坏起重臂平衡而造成倾翻事故。)
6)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及时插上安全销,才能继续升降作业;
7)升降作业完毕后,应按规定扭力紧固各连接螺栓,应将液压操纵杆扳到中间位置,并应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16.拆卸时应先降节、后拆除附着装置,附着装置的安装、拆卸应有专人负责,以确保塔式起重机在降节过程中的稳定性。
17.塔式起重机不宜在夜间进行安装作业;当需在夜间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作业时,应保证提供足够的照明。雨雪、浓雾天气严禁进行安装作业。安装时塔式起重机最大高度处的风速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且风速不得超过12m/s。
风力等级与风速对照表
风力(级) |
1 |
2 |
3 |
4 |
5 |
6 |
风速范围(m/s) |
0.3- 1.5 |
1.6- 3.3 |
3.4- 5.4 |
5.5- 7.9 |
8.0- 10.7 |
10.8- 13.8 |
风力(级) |
7 |
8 |
9 |
10 |
11 |
12 |
风速范围(m/s) |
13.9-17.1 |
17.2- 20.7 |
20.8- 24.4 |
24.5- 28.4 |
28.5- 32.6 |
32.7以上 |
18.在装拆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时,应将已装拆的部件固定牢靠,并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停止作业。(塔式起重机在安装、拆卸作业过程中,绝对不允许只安装或保留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19.严禁在塔式起重机塔身上附加广告牌或其他标语牌。(在塔式起重机上随意安装广告牌、标语牌,会直接改变起重机的迎风面积,作用于起重机上的风载荷随着发生明显变化,造成与原设计工况不相符,势必对起重机主要构件(塔身、臂架、平衡臂等)带来新的附加载荷。该载荷是原设计未考虑的,会对起重机带来不利影响,机件损坏甚至造成重大事故。)
(塔吊上安装喷淋装置存在增加塔吊荷载、加快塔吊锈蚀、增加触动风险等安全隐患。)
20.销轴件应连接有效,固定可靠,开口销设置不应出现以下现象:
1)漏装开口销;
2)开口销未开口或开口度不够;
3)开口销以小代大;
4)用钢丝、焊条等替代开口销;
5)开口销锈蚀严重。
(开口销的强度或替代品的强度达不到要求, 开口销在销轴的轴向力作用下,往往会剪断。 未开口或开口度不够的开口销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掉落,没有开口销的销轴在使用中会自行脱离,这样就会引起折臂的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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