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建筑消防设施——第五章 细水雾灭火系统
01 细水雾系统灭火机理
知识点:细水雾灭火系统灭火机理
一、细水雾的成雾原理
1.细水雾的定义
细水雾是指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经喷头喷出并在喷头轴线下方1.0m处的平面上形成的雾滴粒径DV0.5小于200μm,DV0.9小于400μm的水雾滴。
2.细水雾的分级
Ⅰ级:Dv0.1≤100μm与Dv0.9≤200μm;
Ⅱ级:Dv0.1≤200μm与Dv0.9≤400μm;
Ⅲ级:Dv0.1>400μm与Dv0.9≤1000μm。
3.细水雾的成雾原理分析
1)单流体系统射流成雾原理
2)双流体异管系统射流成雾原理
由一套管道向喷头提供灭火介质,另外一套管道提供雾化介质,两种在分离管道系统中传输的物质在喷头处混合,相互碰撞,从而产生细水雾。
3)双流体同管系统射流成雾原理
雾化介质与灭火介质在一套管道内混合,其成雾原理同单流体系统。
二、细水雾的灭火机理
(一)表面冷却
细水雾滴吸热汽化,吸收大量热量,热分解中断,燃烧停止。
(二)窒息
雾滴受热汽化形成原体积1680倍水蒸气,排斥空气降低氧含量,燃烧缺氧受抑制或中断。水蒸气完全覆盖整个着火面时间越短,窒息作用越明显。
(三)辐射热阻隔
水蒸气迅速将燃烧物、火焰和烟羽笼罩,对火焰辐射热有极佳阻隔作用,有效抑制辐射热引燃周围物品,防止火焰蔓延。(阴天)
(四)浸湿
大雾滴冲到燃烧面浸湿燃烧物,阻止固体挥发可燃气体,抑制火灾蔓延发展。
(五)乳化作用
水雾冲击搅拌油面,形成不燃烧乳化层,起阻燃和降低油品蒸发速度的双重作用。
02 细水雾灭火系统分类
知识点: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分类
03 细水雾系统组成与工作原理
知识点: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组成与工作原理
瓶组水质不应低于《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2003),补水水源水质应与系统水质一致。
一、开式细水雾灭火系统
(一)系统组成
开式细水雾分全淹没、局部两种应用方式,用开式细水雾喷头, 警系统自动联锁或远控、手动启动,控制一组喷头同时喷水的自动细水雾灭火系统。
系统分类 |
系统组成部件 |
泵组 |
细水雾喷头、控制阀组、系统管 、泵组(消防水泵和稳压装置)、水源(储水池或储水箱)以及火灾自动 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组成。 |
瓶组 |
由细水雾喷头、控制阀、启动瓶、储水瓶组、瓶架、系统管 以及火灾自动 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组成。 |
(二)工作原理
火灾发生后,火灾探测器动作, 警控制器得到 警信号,向消防控制中心发出灭火指令,在得到消防控制中心的灭火指令和启动信息后,联动关闭防火门、通风空调、防火阀等影响细水雾灭火有效性的开口,并启动消防水泵和控制阀组,向系统管供水,水雾喷头喷出细水雾,实施灭火。
二、闭式细水雾灭火系统
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三种形式。
闭式细水雾灭火系统适宜于采用非密集柜存储的图书库、资料库和档案库等保护对象。
04 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范围
知识点:系细水雾灭火统适用范围
一、系统特性
(一)节能环保性
无毒害,不影响环境,节水(水喷雾用水量是自喷的70%~90%,细水雾是水喷雾的20%)、节管材、降低系统能耗、减小水箱容积。
(二)电气绝缘性
雾气不导电。
(三)烟雾消除作用
细小的水蒸气颗粒与游离碳结合,除尘、洗涤、净化效果好,有利于火场逃生和救援。(洒水车)
二、适用范围
(一)可燃固体火灾(A类)
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包括纸张、木材、纺织品和塑料泡沫、橡胶等固体火灾等。
(二)可燃液体火灾(B类)
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可燃液体火灾,包括正庚烷或汽油等低闪点可燃液体和润滑油、液压油等中、高闪点可燃液体火灾。
(三)电气火灾(E类)
有效扑救电气火灾,包括电缆、控制柜等电子、电气设备火灾和变压器火灾等。
三、不适用范围
1)不能直接用于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火灾。
2)不适用于可燃气体火灾,包括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化气体的场合。
3)不适用于可燃固体深位火灾。
05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知识点: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一、系统选型
系统选型 |
|
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 |
液压站,配电室、电缆隧道、电缆夹层,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文物库以及密集柜存储的图书库、资料库和档案库。(靠探头 警更快速) |
局部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 |
油浸变压器室、涡轮机房、柴油发电机房、润滑油站和燃油锅炉房、厨房内烹饪设备及其排烟罩和排烟管道部位(有具体的设备) |
闭式系统 |
采用非密集柜储存的图书库、资料库和档案库(慢) |
泵组式系统 |
难以设置泵房或消防供电不能满足系统工作要求的场所,可选择瓶组系统,但闭式系统不应采用瓶组系统 |
二、设计参数
喷头的最低设计工作压力≥1.20 MPa。
(一)闭式系统
作用面积≥140m2,每套泵组带喷头≤100只。
(自喷湿式 警阀、预作用阀800,干式500)
强度、间距、高度试验定。压力≥10MPa按下表定, 压力<10MPa试验确定。
应用场所 |
喷头的安装高度(m) |
系统的最小喷雾强度(L/min·m2) |
喷头的布置间距(m) |
采用非密集柜储存的图书库、资料库、档案库 |
>3.0且≤5.0 |
3.0 |
>2.0且≤3.0 |
≤3.0 |
2.0 |
(二)全淹没开式系统
喷雾强度、喷头的布置间距、安装高度和工作压力宜根据火灾模拟试验结果确定。
也可根据喷头的安装高度按上表的规定确定系统的最小喷雾强度和喷头的布置间距。
喷头高度符合下表之间时,取较高高度时的值。
全淹没开式系统喷头工作压力、安装高度、喷雾强度和喷头布置间距
应用场所 |
喷头的工作压力(MPa) |
喷头的安装高度(m) |
系统的最小喷雾强度(L/min·m2) |
喷头的最大布置间距(m) |
油浸变压器室,液压站,润滑油站,柴油发电机室,燃油锅炉房等 |
>1.2 且 |
≤7.5 |
2.0 |
2.5 |
电缆隧道,电缆夹层 |
≤5.0 |
2.0 |
||
文物库、以密集柜存储的图书库、资料库、档案库 |
≤3.0 |
0.9 |
续表
应用场所 |
喷头的工作压力 |
喷头的安装高度(m) |
系统的最小喷雾强度 |
喷头的最大布置间距(m) |
油浸变压器室,涡轮机室等 |
≥10 |
≤7.5 |
1.2 |
3.0 |
液压站,柴油发电机室,燃油锅炉房等 |
≤5.0 |
1.0 |
||
电缆隧道,电缆夹层 |
>3.0 且≤5.0 |
2.0 |
||
≤3.0 |
1.0 |
续表
应用场所 |
喷头的工作压力(MPa) |
喷头的安装高度 |
系统的最小喷雾强度 |
喷头的最大布置间距(m) |
|
文物库、以密集柜存储的图书库、资料库、档案库 |
≥10 |
>3.0 且≤5.0 |
2.0 |
3.0 |
|
≤3.0 |
1.0 |
||||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通信机房 |
主机工作空间 |
≤3.0 |
0.7 |
||
地板夹层 |
≤0.5 |
0.3 |
(三)全淹没开式系统防护区容积
(四)局部开式系统保护面积
1.外形规则——外表面面积;
2.外形不规则——包容最小规则形体外表面面积;
3.可燃液体流淌火或喷射火,除上述,还应包括可能影响到区域的水平投影面积。
(五)局部开式系统保护可燃液体场所
参数根据国家授权的认证检验机构认证检验试验数据定,且不超试验限定条件。
(六)系统设计响应时间
(七)持续喷雾时间
1.用于保护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配电室等电子、电气设备间,图书库、资料库、档案库,文物库,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等场所时,系统的设计持续喷雾时间不应小于30min;
2.用于保护油浸变压器室、涡轮机房、柴油发电机房、液压站、润滑油站、燃油锅炉房等含有可燃液体的机械设备间时,系统的设计持续喷雾时间不应小于20min;
3.用于扑救厨房内烹饪设备及其排烟罩和排烟管道部位的火灾时,系统的设计持续喷雾时间不应小于15s,设计冷却时间不应小于15min;
4.对于瓶组系统,系统的设计持续喷雾时间可按其实体火灾模拟试验灭火时间的2倍确定,且不宜小于10min。
(八)实体模拟实验结果的应用
06 细水雾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知识点: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供水装置
(一)泵组供水装置:
1.储水箱
密闭结构,不锈钢或其他保证水质的材料制作,防尘、避光措施。
具有保证自动补水,液位显示、高低液位 警,溢流、透气及放空装置。
2.水泵
独立水泵。有自动和手动启动能以及巡检功能。设备用泵,性能与最大一台主泵相同,主、备用泵自动切换,可手停泵。自灌式引水,泵的出水总管设置压力显示装置、安全阀和泄放试验阀。
每台泵的出水口设止回阀,柴油动力时,保证持续运行60min。
闭式系统的泵组系统应设稳压泵,其流量≤系统最不利点喷头的流量,工作压力应满足工作泵的启动要求。
3.水泵控制柜(盘)
水泵控制柜(盘)应布置在干燥、通风的部位,便于操作和检修,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4.安全阀
安全阀设置在水泵的出水总管上,其动作压力为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1.15倍。
(二)瓶组供水装置:
1.储水容器、储气容器和压力显示装置等部件组成。储水容器、储气容器设安全阀。
2.同一集流管下储水容器或储气容器的规格、充装量和充装压力应分别一致。
3.恢复时间超过48h的瓶组系统,应按主用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4.容器组的操作面距墙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0.8m。
知识点:细水雾喷头的分类、选择及布置要求
一、细水雾喷头——分类
二、细水雾喷头——选型
1)喷孔易被外部异物堵塞的场所,有相应防护,不影响喷放效果的喷头,如粉尘场所用带防尘罩喷头,喷雾时不应造成喷雾阻挡和对人员造成伤害。
2)电子、通信机房的地板夹层,选择适用于低矮空间的喷头。
3)闭式系统选用响应时间指数≤50(m·s)0.5喷头,动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同区用同热敏性能喷头。
4)腐蚀环境用防腐或防腐镀层喷头。
5)电气场所不用撞击雾化型。
三、细水雾喷头——布置要求
1.闭式系统喷头
2.开式系统喷头
同闭式,布置在电缆隧道或夹层的上部,使细水雾完全覆盖整个电缆或电缆桥架。
3.局部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喷头
4.喷头与无绝缘带电设备的间距
喷头与无绝缘带电设备的最小距离
带电设备额定电压等级V(kV) |
最小距离(m) |
110 < V ≤ 220 |
2.2 |
35 < V ≤ 110 |
1.1 |
V ≤ 35 |
0.5 |
5.喷头备品
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5只。(水喷雾备用同)
(自动喷淋喷头1%,10只)
知识点: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控制阀组
一、控制阀组——控制阀的选择
控制阀是执行火灾自动 警系统控制器启/停指令的重要部件。
1.雨淋阀
中、低压采用雨淋阀。
2.分配阀
高压系统的控制阀组通常采用分配阀,它类似气体系统选择阀,但它不仅具备了选择阀的功能,而且具有启动系统和关闭系统双重功能;也可采用电动阀和手动阀组合的方式完成控水阀组的功能。
二、控制阀组——控制阀的设置
开式系统应按防护区设置分区控制阀,阀上或阀后邻近设泄放试验阀。(开式系统在泵房装泄放试验阀,来测试系统是否好用)
闭式系统应按楼层或防火分区设置分区控制阀,且应为带开关锁定或开关指示的阀组。
分区控制阀宜靠近防护区设置,并应设置在防护区外便于操作、检查和维护的位置。
三、控制阀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
分区控制阀上宜设信号反馈装置。或在阀后的配水干管上设置系统动作信号反馈装置。
知识点: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过滤装置、试水阀、泄水阀、排气阀与管 的设置要求
一、过滤装置
1)在储水箱进、出水口处或控制阀前应设置过滤器。系统控制阀组前的管道应就近设过滤器;当细水雾喷头无滤 时,雨淋控制阀组后应设过滤器;最大的过滤器过滤等级或目数应保证≤喷头最小过流尺寸的80%。
2)在每个细水雾喷头的供水侧应设一个喷头过滤 ,对于喷口最小过流尺寸大于1.2mm的多喷嘴喷头或喷口最小过流尺寸大于2mm的单喷嘴喷头,可不设喷头过滤 。
3)管道过滤器的最小尺寸应根据系统的最大过流流量和工作压力确定。
4)管道过滤器应具有防锈功能,并设在便于维护、更换的位置,应设旁通管,以便清洗。
二、试水阀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闭式系统应在每个分区阀后管 的最不利点处设置试水阀。
同自喷,并符合:
1)阀前设压力表。
2)出口流量系数与喷头等效。
3)接口与末端管道一致,测试排放不对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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